依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新设专业评估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苏教高﹝2016﹞17号)要求,为进一步保障和提高我院本科新设专业的办学条件,引导专业加强质量内涵建设,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同时为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新设专业评估工作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经研究,决定于2016年10月开展我院本科新设专业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我院(含奥林匹克学院)经教育部备案或审批并在2013年首次招生的四年制普通本科专业。
二、评估内容
评估内容详见《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新设专业建设基本要求(试行)》(附件1-1)。
三、评估组织与程序
(一)专业自评
参评专业依照评估内容进行自评、自查,填写《江苏省普通高校本科新设专业评估基本状态数据表》(附件1-3)并撰写专业自评报告。自评报告内容及具体要求请参考《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新设专业评估自评报告》(附件1-2)。
(二)专家评估
学院组织评估专家对参评专业提交的材料进行核查与评估,形成评估结果。专家评估主要以网络在线方式进行,必要时组织实地考察。
四、评估时间安排
本次评估在2016年10月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1.10月17日前参评专业完成自评并提交自评报告和相关自评材料;
2.10月30日前学院组织专家组完成在线评审,并公布评估结果。若组织实地考察时间顺延一周。
五、评估结果与反馈
评估结果分为“合格”和“限期整改”两种,对于“限期整改”的专业在院内予以警告,并于结果公布后一个月内予以复查。
附件:
1-1.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新设专业建设基本要求(试行).docx
1-2.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新设专业评估自评报告.docx
1-3.江苏省普通高校本科新设专业评估基本状态数据表.docx
36365线路检测中心教务处
201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