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

来源:孙国友发布时间:2024-02-26浏览次数:281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的意见》等文件的要求,持续推进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开发和案例教学工作,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将组织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征集工作。依据《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教指委发〔2024〕01号)有关要求,现将我校案例征集工作安排如下:

一、征集对象与范围

1. 征集工作主要面向高校教师,不接受硕士研究生为第一作者的教学案例。

2. 征集教学案例面向教育专业学位硕士层次的所有专业领域。

3. 征集教学案例为文字案例,目前不接受视频案例。

4. 教学案例选题切忌陈旧、避免与既有入库案例简单重复,要紧密结合基础教育领域教育、教学、管理实践的新要求、新趋势和新问题。

二、规范与质量要求

1. 版权、形式、体例格式和内容规范上须符合《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收录规范(试行)》(附件2)要求。

2. 教学案例要以《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标准》(附件3)为依据,充分指向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教学需要。

3. 教学案例须自行查重,重复率不得超过15%(含案例正文和教学指导手册)。

、申报流程

(一)个人申报

参加教育硕士培养工作的任课教师根据《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教指委发〔2024〕01号)要求撰写教学案例,于2024年4月2317:00前将教学案例》pdf版教学案例汇总表附件6word版两份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627643520@qq.com邮件标题格式:2024教学案例申报+学院+第一作者姓名)。 

(二)学校推荐

研究生根据本次案例征集工作的要求对提交的案例进行初评,选出10篇推荐至教指委。

(三)系统提交

2024年5月6日—13日,通过学校初审并获得推荐的教学案例,由第一作者上传至中国专业学位案例中心案例库系统(https://case.cdgdc.edu.cn)。在系统中提交教学案例时,须同时提交作者授权书(附件4、单位授权书(附件5)和查重报告书。单位授权书为案例对象所在单位的授权书,不是案例编写者所在单位的授权书。譬如,教学案例是基于A小学的教育教学实践撰写的,就须提供A小学的授权书。

四、案例评审与收录

1.教指委组织专家对各培养院校推荐的教学案例进行评审,并将最终结果提交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审议。

2.通过评审和审议的教学案例,将收录至中国专业学位案例中心案例库。

联系人:史芷昕  联系电话:025-84755772

 

附件:

附件1:《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教指委发〔2024〕01 号).pdf

附件2: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收录规范(试行).doc

附件3: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标准.doc

附件4:作者授权书.doc

附件5:单位授权书.doc

附件6:教学案例汇总表.doc

附件7:参照案例(结构与形式参照).doc


 

研究生处 

202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