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现就做好学院2021年校内二、三等学业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评定的组织领导
(1)建立班、二级学院二级奖学金评定小组,负责各类奖学金评定工作。
(2)二级学院奖学金评定小组原则上由负责学生工作的党总支副书记、辅导员和教师、学生代表组成;班级奖学金评定小组原则上由班主任和班委会成员组成。
二、奖学金评定类别
学业奖学金二等、三等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
三、奖学金评定范围
用于奖励我校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品学兼优的本科学生。
四、学业奖学金评定等级、奖金额度及获奖比例
等级 | 参评比例 | 2018级 | 2019级 | 2020级 |
二等奖 | 10% | 21人 | 24人 | 21人 |
三等奖 | 20% | 41人 | 48人 | 43人 |
单项奖学金 | 名额不做具体要求 |
五、申请条件
(1)道德品行评价良好。
(2)学习成绩按照教务处提供的学生平均学分绩点(成绩由年级辅导员提供),同专业同年级排序在相应等级控制比例范围内。单项奖学金评定方法见附件1,获奖证书时间需为2020年9月—2021年10月。
(1)学业奖学金每学年评定 1 次,新生入校经注册取得36365线路检测中心学籍后,可参与奖学金评选。奖学金的评选在新生入学后的第二学年开学初进行评选。
(2)学生根据上学年两个学期学习成绩对照奖学金评选办法,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附件2);
(3)各班根据学业奖学金评选办法对本班奖学金的申请进行民主评议,报二级学院奖学金评选小组审查;
(4)二级学院奖学金评选领导小组对班级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召开党政联席会讨论,并对评选结果进行 5 个工作日的公示,同期报送校学生工作处汇总纸质材料、电子材料同时报送。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学业奖学金的评选:a.受到处分未撤销者; b.所评学年内有课程缓考者; c.延长学制在重复学习期间者; d.考核课程有不及格者; e.按规定未修满规定学分者; f.无故拖欠学费者;
七、时间节点
(1)请各位学生于10月26日17:30前将校内奖学金学生申请表(申请单项奖学金学生需同时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交至年级辅导员处;年级辅导员初步审核后于10月27日11:30交至学生工作办公室。
(2)请辅导员于10月26日17:30前将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交至学生工作办公室。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