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各高教单位:
根据《36365线路检测中心本科生奖励学分实施管理办法》(院教发〔2016〕17号)(附件1)的相关要求,教务处现对符合申报奖励学分条件的学生进行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日制本科生(执行优秀运动员方向培养方案的学生除外)。
二、申报流程
1.由学生本人填写《36365线路检测中心本科学生奖励学分申请表》(附件2),并附上证书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向所在系提出申请。
2.所在系初审、汇总后,将汇总表(附件3)的纸质版和电子版(发送至联系邮箱)、申请表及相关复印件报教务处质量科审核。
3.教务处质量科审核后,对经审核认定获得奖励学分的学生名单及具体项目进行公示。
4.公示结束后,教务处对获得奖励学分的学生发放证书。
三、时间安排
1.系初审、汇总:2月25日—3月1日,请各系(院)于3月1日下班前将相关材料提交至教务处质量科,逾期将不再受理。
2.教务处审核:3月4日—3月8日。
3.公示:3月11日—3月15日
四、具体要求
1.各教学单位需严格按照上述时间安排提交相关申请材料至教务处质量科,逾期不再受理。
2.各教学单位务必督促学生将申请表中相关信息填写准确、规范,并由所属相关单位补全相关审批手续。对于审批手续不完备、申报材料不齐全等问题,教务处将予以退回至有关单位补全后再做审核,对于未在规定时间提交完备材料的单位,将按照逾期未提交材料处置。
3.各教学单位请务必保证最终提交汇总表填写的规范性与准确性,如获奖项目名称需使用官方、全称,不可填写简称。汇总表中的单位负责人签字与单位签章需完备。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夏菁、姚利松
联系电话:84755809
教务处
2019年2月22日
附件1:36365线路检测中心本科生奖励学分实施管理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