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国有资产不流失,确保国有资产处置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将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公开处置的国有资产
36365线路检测中心锅炉7台及其附属设施(详见附件)。
二、处置方式
有偿转让。
三、购买处置的锅炉及附属设施请将购买价格于2021年7月15日至7月22日报送至36365线路检测中心后勤处,我单位根据报价单位方案,价格等综合考量。按我单位规定时间拆除锅炉并将现场打扫清理完毕,校方验收合格后撤出场地。
四、购买条件
具备锅炉拆除、回收资质,负责办理拆除锅炉所涉及的手续。
1.公司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机电承包三级资质。
2.项目负责人具有安全员证书。
3.施工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作业熔化焊接与切割证、高空作业资格证、高低压电工证。
4.施工单位必须具备到南京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院办理锅炉报废手续及资料,提供报废锅炉解体过程及丧失使用能力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