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上级新冠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和学校复工开学的工作部署,结合当前疫情防控的形势,现将我校教职工“五一”假期期间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所有已返校的教职工(含劳务派遣人员、服务外包人员等)假期期间一律不得离开南京市地域,严禁出本省,确有需要离宁(目的地为省内城市)者,必须提前3天履行请假手续。
二、经分管校领导审批同意离宁人员,须由所在单位、部门提前1天收回《校园临时通行证》,返宁后按照程序办理销假手续(人事处核验其“苏康码”和行程史),经审核认可后,方可重新领取其《校园临时通行证》并可返校。
三、各单位、部门负责人应全面准确掌握本单位、部门所有已返校人员(含劳务派遣人员、服务外包人员等)行程安排和健康状况,并要求所有人员做好假期期间的信息报送工作。
四、我校所有已返校的教职工在“五一”假期期间,如有隐瞒行程、违反规定者,学校将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
特此通知。
36365线路检测中心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