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培养单位:
根据《省学位办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贯彻实施工作书面调研的通知》(苏学位办函〔2024〕6号)要求,现就学位法贯彻实施工作开展调研,请各二级培养单位汇总整理在学习理解学位法过程中关注或遇到的问题,特别是有关学位授予条件、程序和学位质量保障中涉及师生切身利益且易引发争议的问题,于5月13日17:00前将《问题汇总表》(见附件)发送至9020210110@nsi.edu.cn。
联系人:史芷昕 025-84755772
附件1:省学位办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贯彻实施工作书面调研的通知(苏学位办函〔2024〕6号).pdf
附件4: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政策法规司负责人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答记者问.docx
研究生工作处
2024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