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党员党性修养,充分发挥研究生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优良的党风促学风,不断推进研究生部党建工作,研究生部党总支决定开展2015年优秀研究生党员评选活动。
一、评选范围
研究生部党总支全体全日制研究生党员(党的组织关系在我院的中共正式党员)。
二、评选推荐及表彰名额
(一)支部推荐
研究生优秀共产党员人员由各党支部经过党员大会民主选举和支委讨论推荐相结合确定,优秀党员比例一般不超过支部全体党员的20%。
(二)党总支审核
研究生部党总支对各支部推荐人员进行综合审核,以确定优秀党员。
三、评选条件
(一)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自觉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较高的政治理论素养,带头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始终保持党员的先进性。
(二)顾全大局,服从组织安排,热心社会工作、公益活动以及研究生集体活动。带头坚持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主动配合学校做好学生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党员联系青年学生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三)密切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热心帮助困难同学,工作中发挥作用明显,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威信,党员、群众的认可度较高。
(四)勤奋学习,踏实诚信,在学生中发挥骨干带头和先锋模范作用。成绩优良,专业理论知识掌握扎实,科学研究能力和创新能力较为突出。
(五)遵守社会公德,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在学风建设及班级建设中模范带头作用明显。
四、评选工作组织领导与要求
(一)成立研究生部党总支优秀共产党员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研究生部党总支书记、委员和支部书记、委员组成,全面负责优秀共产党员的评审和表彰等工作。
(二)高度重视优秀共产党员评选表彰工作。要坚持标准,实事求是,严格考察,集体讨论,注重工作实际和群众公认,好中选优,不搞平衡照顾。评选过程中,应充分发扬民主,听取党内外意见,真正把在各项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典型选出来,充分体现党员的先进性和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学生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与战斗力。
(三)要以评选工作为契机,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要在评选活动中,贯穿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的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的教育,努力把党支部建成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坚强堡垒,不断增强学生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活力。
五、评选工作程序
(一)宣传动员阶段(11月25日-12月8日)
按照研究生部党总支优秀共产党员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广泛宣传,明确评选的意义和条件,对评先工作进行布置,在学生党员中形成学先进、赶先进的氛围。
(二)个人申报阶段(12月9日-10日)
党员依据评选条件,向所在党支部申报,提交《研究生部党总支优秀研究生共产党员自荐表》(见附件)。
(三)广泛征求意见和评议推荐阶段(12月11日-12日)
党支部采取各种方式征求党内外群众对党员、支部的意见和建议,注重征求辅导员、班主任、导师、任课教师的意见,认真总结党支部工作。各党支部组织召开支部委员会,在充分评议的基础上民主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候选人名单。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不超过党员总数的20%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候选人。
(四)民主测评阶段(12月12日)
召开党员大会,对各党支部推荐的优秀党员候选人进行民主测评。优秀研究生党员必须有1/2以上的党员推荐。
(五)总支审批(12月13日)
根据测评结果,确定拟表彰对象。拟表彰对象所在党支部分别填写一式两份推荐审批表,先进事迹材料以1000字为宜。
六)公示表彰(12月13日-12月20日)
对拟表彰对象进行公示;公示后,如无异议颁发荣誉证书予以表彰。
研究生部党总支
201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