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江北新区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编制内教师公告

来源:孙国友发布时间:2023-05-12浏览次数:184

宁新区事招公告(R)﹝2023﹞1

南京江北新区是第十三个国家级新区、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南京片区。为加强江北新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南京江北新区教育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公办中小学2023年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0名编制内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教育局网、南京江北新区网、南京江北新区教育信息网发布。

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学科﹚、数量及招聘条件等详见《南京江北新区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1》(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1》)、《南京江北新区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2》(附件2,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2》)。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一)报考《岗位信息表1》中相应岗位的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1.所学专业符合报考学科要求,且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尚未初次就业的2022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已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已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2.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3531日后出生),其中,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531日后出生);

2023年前曾以留学人员身份报名参加过江北新区教师公开招聘的不再参加本次招聘。

(二)报考《岗位信息表2》中相应岗位的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1. 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符合报考学科要求;

2.具有3年及以上学校教学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23531日,任教学段、学科须与报考学段、学科相一致);

3. 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531日后出生);

报考《岗位信息表1》《岗位信息表2》中岗位的应聘人员,均需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2023届毕业生

及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在20238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 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 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 网上报名

1)报名平台:登录南京江北新区教育信息网教师招聘平台,进行网上报名(须用台式电脑或笔记本电脑)。

2)报名、材料及照片上传时间:2023578005131700。报名时间截止(202351317:00)后,不再接受考生改报或补充材料。为避免网络拥堵,请考生尽早报名。

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清晰,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就业推荐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上传材料要求:

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最高学历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其中,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及以上毕业证书。此外,课程与教学论专业的考生,需提供研究生在读期间的成绩单(加盖高校教务处公章)佐证具体学科方向。2023年应届外省院校师范专业的本科生如所提供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无法体现师范类的,另需提供高校学生处或教务处出具的本人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

尚未初次就业的2022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2022届外省院校师范专业的本科生还需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如所提供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无法体现师范类的,另需提供高校学生处或教务处出具的本人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如不能提供纸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须高校出具就业协议书为网签且未就业的证明材料。

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国(境)外留学人员: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报考《岗位信息表2》中岗位的应聘人员:身份证、毕业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符合应聘岗位学段学科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3年及以上社保养老缴费凭证及聘用合同。

照片上传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320×240像素,大小在50KB以下)。

应聘人员需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所有上传材料均需提供原件的扫描件(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MB)。

4)有关要求

报考者所学专业须符合所报学科要求,招聘岗位对应的专业需求详见《南京江北新区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学科﹚对应专业目录》(附件3),报考《岗位信息表2》中岗位的专业可以为非师范类。

报高中学段学科须报考到具体学校,其他岗位采取合并招聘方式,报名只到学段,不到具体单位。高中、初中、小学学段学科不可兼报。

2.资格初审

南京江北新区教育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设置的招聘条件,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20235710:0051412:00

3.信息查询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到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在报名结束前,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初审一旦通过,不得改报)。

4.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平台通过微信支付的方式缴纳报名考试费人民币90元(苏价费函﹝2003﹞91号)。未按期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缴费确认时间:20235710005141700

5.核减(取消)计划

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原则上应在招聘人数的3倍以上,对部分学校专业紧缺、急需用人又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在南京江北新区网、南京江北新区教育信息网上发布核减或取消计划公告。

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岗位且成功缴费的应聘人员,可于20235151400-1600登录报名平台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未能成功补报名的应聘人员,报名费将通过网上银行退还。

6.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且网上缴费成功者请于518日上午1000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及准考证打印问题,请电话咨询:025-896161868:30-11:3014:00-17:00)。

(二)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本次招聘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

1)笔试内容和总分: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5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时间初定为2023520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标注的为准。

3)成绩查询及打印:应聘人员可于笔试后2个工作日,凭本人报名时使用的账号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成绩并打印。

本次招聘教师考试没有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补习班。社会上任何声称针对本次考试的培训活动、培训资料与本次招聘的组织部门和招聘单位无关。

2.面试。面试人选在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本次招聘岗位(学科)需求数的1:3比例确定。在上述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1)资格复审。在笔试合格者中,按照岗位实际招聘人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和相关要求,在南京江北新区教育信息网公布。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携带网上报名时上传的所有材料的原件(校验)及复印件(留存)。

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2)面试办法:面试在南京江北新区党群工作部指导、监督下,由南京江北新区教育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备案后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

3)面试形式:面试采取模拟课堂教学综合考核的形式,其中音乐、体育、美术岗位还需进行专业测试(专业测试成绩占考核总成绩的20%)。面试总成绩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未达面试合格线的一律不予聘用。

4)面试费用:参加面试人员需缴面试费100/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于面试前在南京江北新区教育信息网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40%+面试成绩(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60%

(四)体检、考察

1.体检: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有工作单位的,还须于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如未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者取消体检、考察及聘用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五)公示、聘用

1.公示: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江北新区官网、南京江北新区教育信息网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2.聘用:对公示无异议者,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招聘单位与其签订协议,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及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381日前获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同时还需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合并招聘的岗位,由南京江北新区教育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成绩、学校实际需求、师资均衡配置等要求,结合教师流动,进行安排。

四、招聘纪律与有关要求

应聘人员未按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和体检,关闭联系方式无法联络,以及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本公告由南京江北新区教育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六、招聘咨询与监督

南京江北新区教育和社会保障局:025-58155705025-69761621

南京江北新区党群工作部:025-88029228


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教育和社会保障局

202356

招聘链接原网址:http://njna.nanjing.gov.cn/xwzx/tzgg/202305/t20230505_390415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