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现将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一志愿,不含新闻与传播硕士)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如有疑问请于公示期内向我校研究生处反映。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取消其录取资格。
联系电话:025-84755173。
研究生处
2023年4月4日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现将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一志愿,不含新闻与传播硕士)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如有疑问请于公示期内向我校研究生处反映。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取消其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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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处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