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36365线路检测中心本科生参加在宁高校大学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通知

发布者:殷怀刚发布时间:2023-10-20浏览次数:2536

高等教育各二级学院、运动员教育教学管理部:

 

接南京市医保中心通知,2023-2024学年在校大学生医保的参保工作正式启动。请各学院辅导员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倡导学生积极参保。具体要求如下:


一、特殊学生群体医保事宜(新老生)


1、各年级老生辅导员筛查因休学需要暂停医保和因转学、退学等原因不能继续享受大学生医疗保险待遇的学生,请填写《大学生医保退费汇总表》(附件1),学校将按程序退还所余学年个人医保缴费部分;因退伍、复学导致学制延长,需要办理续保并补缴所延长学年个人医保缴费部分的学生,请填写《大学生批量参保续保建档汇总表非困难》(附件2,填表代码参考sheet2)。


2、困难人员全部类型都实行逐年参保(学制为1),各年级(新老生)收集困难学生相关证明材料,困难人员身份审核所需提供材料及注意事项,详见困难学生身份审核所需提供材料及注意事项附件5。具体情况分为以下三类:

 1)往年正常参保,今年变成困难人员,请填写《大学生医保退费汇总表》(附件1、《大学生批量参保续保建档汇总表困难(附件3、《大学生困难人员信息认定汇总表》(附件4并提供相应的困难学生身份审核材料

 2)往年困难,今年依旧是困难人员,需重新办理参保手续。请填写《大学生批量参保续保建档汇总表困难(附件3、《大学生困难人员信息认定汇总表》(附件42023级新生困难人员办理方法同上,填写附件3、附件4

 3)往年困难今年正常参保,学生需缴纳剩余学制参保费用。请填写《大学生批量参保续保建档汇总表非困难(附件2,若学生放弃参保,需在《36365线路检测中心大学生医保知情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附件6上签字确认。

 

以上特殊学生群体相关材料,请以学院为单位,统计汇总后加盖学院公章于1018前交至学生工作处学生管理科。

 

二、2023级非困难新生医保事宜

 

12023级新生需仔细阅读《大学生医保指南(大学适用)2023年》(附件7)、《36365线路检测中心大学生医保知情告知书》(附件6),学生需在《告知书》上签字确认,以确保知晓大学生医保事宜,参保学生的《告知书》学院自行留存。

 

2、请以学院为单位,统计汇总后,完善《大学生批量参保续保建档汇总表非困难(附件2,填表代码参考sheet2,并将填写完整的此表加盖学院公章后与不参保学生的《告知书》附件61018前送至学工处学生管理科。

 

三、相关事项

1、在校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党和国家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重大举措,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让学生充分认识参加医疗保险的重要性。


2、大学生医保工作涉及到每一位学生的切身利益,各学院务必认真对待,严格审核学生参保资料,确保信息资料无错误、无疏漏。各学院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工作,以免延误全校大学生医保工作进度。


  3、参保凭证打印可关注南京市医疗保障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南京医保”。


附件1:大学生医保退费汇总表.xls

附件2:大学生批量参保续保建档汇总表(非困难).xls

附件3:大学生批量参保续保建档汇总表 (困难).xls

附件4:大学生困难人员信息认定汇总表.xls

附件5:困难学生身份审核所需提供材料及注意事项.docx

附件6:36365线路检测中心大学生医保知情告知书.doc

附件7:大学生医保指南(大学适用)2023年.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