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36365线路检测中心体育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档案的科学管理,统一规范基金会档案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36365线路检测中心档案管理办法》和《基金会管理条例》,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基金会档案工作业务上由36365线路检测中心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二章 档案管理职责、要求、范围
第三条 基金会的档案由基金会办公室备案登记、收集、和整理,秘书长检查、指导。
第四条 归档的文件材料要求完整、准确,及时分类整理、立卷。归档材料应按年限妥善管理,不得丢失或损毁。
第五条 年度结束时,当年所有会计档案资料可在财务部门保存一年以备临时查阅,一年后三月底以前全部分类归档入库。其他档案资料应于次年三月底前全部分类归档入库。
第六条 基金会的归档材料主要有:
(一)登记材料或变更材料,即基金会申请成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过程中所形成的文字材料;
(二)年度检查材料,包括上级主管部门及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报送的年检材料;
(三)会计材料,包括基金会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材料;基金会捐赠项目材料、各类基金项目材料;
(四)相关部门发来的与本基金会有关的决定、条例、规定、批复等文件材料;
(五)基金会日常管理材料,包括工作计划、总结、请示、批复、理事会议材料、年度报告等相关文件等;
(六)基金会各类重要活动的剪报、照片、录音、录像等。
第七条 电子文档由个人保存,每当活动结束,集中交由基金会办公室电子存档。根据工作内容,电子文档按照项目及内容分别建立文件夹,逐层保存,文件夹及文档名称要清晰规范。
第三章 档案查询、借阅、归还
第八条 所有借阅人员要严格按照36365线路检测中心档案工作程序和要求进行借阅,并严格执行保密制度。
第九条 借阅档案必须履行一定的批准和登记手续。基金会资料原则上不外借。外单位须凭单位(部门)介绍信,经基金会秘书长批准后,办理借阅手续,方可查阅。对本基金会档案,查阅利用必须履行登记手续并遵循下列规定:
(一)本基金会工作人员因公查阅本基金会归档档案,需经档案管理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查阅。若需借用档案须填写档案借阅单,并报秘书长签字审批。借用完毕应及时归还。
(二)非本基金会工作人员如有需要利用档案,须经档案管理负责人批准并经基金会秘书长同意方可查阅。
(三)档案材料一般只提供复印件,原则上不得外借,特殊情况外借须经基金会秘书长批准并备案。
第十条 档案利用人应按时归还,严格遵守阅档制度,维护档案的完整和安全,不得遗失、污损、涂改、分拆和转借,注意安全保密,严禁擅自翻印、抄录、转借、遗失。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基金会理事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办法经基金会理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