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365线路检测中心体育发展基金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作者:2022/12/02 08:32



为保证36365线路检测中心体育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重大项目和内部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明确责任防患于未然,切实保证信息畅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基金会在理事长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二条 秘书长主持基金会秘书处的日常工作。

第三条 秘书长需要向理事会报告的事项:

(一)年度财务收支情况;

(二)每年工作要点、进展及总结;

(三)重大募捐、投资活动;

(四)理事长和副理事长认为必须经过集体研究决定的重要事项。

第四条 上述向理事会报告的重要事项,秘书长必须事先向理事长报告,经理事长审批同意后,再向理事会报告。

第五条 基金会秘书处非日常工作范围内的重要事项的处理或重要文件的印发,必须报经理事长签署。

第六条 基金会登记事项、备案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及时向江苏省体育局、江苏省民政厅申请变更登记、变更备案。

第七条 基金会主办重大活动或出现重大问题,应及时向江苏省体育局、江苏省民政厅报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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