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新时代法治精神——校领导黄步龙走进思政课堂为大学生解读《民法典》

发布者:陈美杉发布时间:2021-12-26浏览次数:368

为全面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课堂进头脑,落实好“学校党委书记、校长带头走进课堂,带头推动思政课建设,带头联系思政课教师”的实际行动,加强大学生对《民法典》的理解,弘扬新时代法治精神,12月23日下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即将实施一周年之际,校党委常委、总会计师黄步龙走进107212班的思政课堂,给大家带来了一堂别开生的思政课。

课堂伊始,黄步龙向大家提出了两个问题,一是《民法典》是一部什么性质的法律?二是《民法典》会给我们的社会生活带来什么样的影响?黄步龙告诉同学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作为新时代大学生,必须深刻认识民法典对于我们日常生活对于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我国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意义






黄步龙为学生讲解民法典

在回顾《民法典》的立法历程时,黄步龙“欲学法者,当先学民法”作为引子,阐述了民法在一个国家的法律体系的重要地位。在一定意义上,现代宪法意识和具体法律制度来源于民法和民法传统,民法传统中的权利神圣观念和契约自由精神构成了人权保障、有限政府、权力制约、依法治国的文化源泉,所以民法也被称之为“万法之母”。从而引出了中国民法的发展历程,并向同学们介绍了历史上不同时期的民法典,着重说明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诞生历程。

接着,黄步龙讲述了我国不断完善民事法律体系的过程以及《民法典》的内容和创新点。他认为新时代《民法典》的出台恰逢其时。作为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民法典》不仅开创了我国法典编纂立法的先河,也对国际法治的进步起到了里程碑式的作用。不同于以“财产权”为中心的西方民法典,我国民法典首次将“人格权”提到与“物权”同等的地位“强调人格权保护,这既是民法典的一大亮点,也是一个重大的制度创新”。在讲述《民法典》相关内容时,黄步龙通过近期发生的具体案例,如“高空抛物致人损害”、“高铁霸座”、“好意同乘”、“网络侵权”等,使思政课堂更加生动活泼、新颖有趣。

最后,黄步龙对新时代大学生提出了期望。首先,大学生要把学习、遵守和维护民法典作为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重要途径,作为养成服务人民、回报社会、尊重他人、尊敬师长、孝敬长辈等良好品质的重要素质。其次,要把学习、遵守和维护《民法典》作为夯实专业基础、厚植学术底蕴、提升实践能力的重要课程通过学习《民法典》,领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治精神、法治理念、法治文化,做一个德法兼备、专业基础扎实、发展潜力巨大的高素质人才。最后,要把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作为历练家国情怀的重要实践。






 

黄步龙为学生答疑

黄步龙的思政课堂,内容丰富氛围活跃,同学们获益匪浅。“民法典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学习民法典教会我们自身权益受到侵犯时,能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107212的温书琴如是说。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黄步龙走进思政课堂为大学生解读《民法典》,对于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大学生要做学习、遵守和维护民法典的践行者”的要求,对于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弘扬新时代法治精神具有重要意义。

 

 

文字:赵隽、张春梅

图片:沈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