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人才办《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省第五期“333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的通知》(苏人才办〔2018〕27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为省第五期“333工程”第三层次培养对象。申请对象必须是资助项目的第一负责人。2016、2017年已获得资助的培养对象今年不得参加申请。
我校可申请人员:支川、孙国友、刘红建、王凯、王龙飞、郑美艳、朱建国。
我校可推荐名额:1名。
二、项目资助围绕江苏高质量发展需要,重点资助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区域优势特色产业和重点专业领域,优先支持企业、开发园区和科研成果有望尽快转化的培养对象申请的项目。
三、项目资助标准原则上按照《江苏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培养与管理暂行办法》(苏人才办〔2016〕7号)和《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改革实施办法》(苏人才办〔2018〕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所资助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为2年。项目资助经费首次拔付70%,项目完成经考核验收通过后拔付30%。
四、具体申报材料要求:
1.《江苏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申请书》(一式二份,见附件1);
2.《2018年度省第五期“333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申请汇总表》(一式一份,见附件2);
3.与申请项目相关的附件材料:属国家、省(部)、市级重点项目的要提供项目批件复印件;自选项目要提供相关的基础论证材料。附件材料按目录归类整理,用A4纸装订成册。
4.申请书和附件材料请装入档案袋,并贴上封面(格式见附件3)。
请申请人于2018年10月18日前将申报材料送至人事处师资科,申请书和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师资科邮箱(rscszk@nsi.edu.cn)。
人事处
2018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