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各有关单位(部门):
根据省委宣传部《关于报送2016年思想政治工作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苏政资办〔2016〕1号文件及省体育局关于开展政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申报工作的通知,我院于近期将组织政工专业各级别(包括:助理政工师、政工师、高级政工师、研究员级高级政工师)资格申报工作。请各有关单位(部门)接通知后,按职称申报工作的程序,严格条件标准,抓紧时间,认真组织,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有关单位(部门)于4月27日前将符合各级资格申报条件的人员名单和组织民意测验的时间、地点报人事处,民意测验应严格按照文件的要求执行(人数不少于15人)。民意测验通过的人员到人事处领取评审材料袋(申报中级自备材料袋),并到财务处交纳职称评审费。5月11日前将所有申报人材料按文件要求报送人事处(220室)。
2、申报人按要求准备评审材料内容;提供彩色照片1张(免冠大1寸);论文复印内容包括:封面、目录、所写文章内容、封底;《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3份(正反面打印),材料中所需表格可从校园网中下载打印,请不要更改表格的大小及格式;所需的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或复印,涉及到本人签名请不要打印,须用蓝、黑色水笔填写;申报材料中所需要的证书,请将原件另装袋备查。(往年评审未通过人员,今年申报中、高级时须提供新成果)。
3、评审费按往年标准收取。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1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