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省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人事处发布时间:2016-03-17浏览次数:310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始江苏省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苏教人[2016]9)精神,现将推荐工作要求布置如下:

一、评选及名额

    (一)先进集体

    为全省教育事业改革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市级及以下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其中,高等学校为其二级机构)。曾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综合性荣誉称号的集体不再参加评选。坚持以立德树人为导向,重视师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教风好、学风正、教学质量高;在党的建设、思想政治教育、新闻宣传、人才工作、教学改革、财务审计、后勤服务、科学研究、招生就业、体育卫生、国际交流和纪检监察等方面工作成绩突出,为学校的改革、发展和稳定作出重要贡献。我院可以推荐4个。

    (二)先进个人

    1.优秀教育工作者

    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坚持依法治(从)教,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品行高尚,甘于奉献,工作业绩突出,群众认可度高。近3年来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且至少有一次为优秀。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重视学生思想品德教育,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敬业爱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在实施素质教育和培养人才方面成绩突出。

    (2)高质量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积极开展教育创新实践,在教育教学改革、学科专业建设、课程与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等方面成绩显著。

    (3)在教育研究、科学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及推广应用等方面取得重要成果,具有较高的科学价值或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具有先进的管理理念,能自觉运用科学、民主的方法创造性开展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在学校管理、服务育人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我院可推荐2-3人。

    2.教学名师

    (1)原则上需具有20年及以上高等教育教学经历,具有教授职称。长期承担本科教学任务,坚持讲授基础课程。近六学年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96学时/学年,其中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主讲一门课程(医学专业任课教师按教学时数计算,本科教学工作量平均不少于60学时/学年,含案例教学和临床带教)。教学效果好,学生评价高。主讲课程在全省同领域内有较大影响,在省内起到示范作用。 

    (2)学思结合,因材施教,注重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主动精神和创造思维。积极改进教学方法,自制多媒体课件,科学使用现代教育技术,授课效果好。能使用外语讲授课程知识要点,中文授课部分使用普通话。

    (3)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改革成绩突出。近六年来,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过教学研究类论文3篇以上,或作为主编出版过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教学研究性专著;或作为主持人参与省级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研究并结题,项目所获成果有效推进教学改革;或作为课程负责人参与国家精品开放课程建设,已建成的课程资源共享度高、学生反响好、同行评价优;或自编、主编的教材被遴选为省级高校重点教材并出版;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前三)获得过省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

    (4)学术道德高尚,学术造诣高。主持或承担过多项科研项目,取得多项科研成果;出版多部科研专著或发表多篇高质量的科研论文。科研成果的学术意义或社会经济效益大,在同领域具有较高学术地位和知名度。

    (5)注重教学梯队建设。主动指导帮助中青年教师不断提高教学水平。作为课程主持人或主讲教师,对形成结构合理的教学梯队、提高本校在该领域教学地位作出积极贡献。

    我院可推荐2名。

    3.优秀共产党员(党务工作者)评选条件见附件。我院可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各1名。

    详细要求请在省教育厅网站查阅

http://www.ec.js.edu.cn/art/2016/3/16/art_4266_190018.html

二、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广泛宣传,做好推荐工作,并于324日前将材料报人事处。(各类表格以及提供材料请在教育厅网站下载)。

 

                                            人事处

                                        2016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