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运动训练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方案

发布者:孙苏扬发布时间:2021-09-14浏览次数:639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部署,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研究生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2022年36365线路检测中心遴选推荐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与学院工作实际,并多方征求意见,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遴选工作小组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要求与学院工作实际,成立2022年运动训练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学院党总支书记、院长

副组长: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副院长

 组员:学工办负责人、系主任、毕业班辅导员、毕业班班主任

    三、推免条件及名额

1.学院2022届优秀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

2.身心健康,品行端正,积极向上,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处分记录。

3.勤奋学习,成绩优良,思想政治理论及实践课程学习情况良好,除学分及毕业论文要求外,已具备获得学士学位的各项条件。

4.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前三年所有课程的课程学分,无补考课程学分,且学习成绩居本专业排名按总平均学分绩点排名的前10%,专业必修课成绩不低于70分。

5.通过36365线路检测中心组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分数达到425分及以上;获得过全国冠军者,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分数须达到300分。

6.按照教学计划进度,如学生当前尚有应修读的专业准入准出课程或通修课程不及格,则不得申请。

7.学院2022年推免生名额共6人。

四、量化考评细则

1.前三年所有课程学习成绩专业排名占总分70%。(计算方法是:本专业第一名记70分;第二名记65分;第三名记60分,依此类推)

2.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各类竞赛获奖占总分的10%,各类奖项对应分值以及集体项目排名计算,参照《36365线路检测中心本科生奖励学分实施管理办法》(院教发[2017]17号),每奖励1学分,记1.25分。(以上成绩不重复计算)

3.科研能力占总分的10%。本科期间本人作为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一篇或作为课题负责人完成校级以上科研课题一项者记10分;作为第一作者在一般期刊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两篇以上者或在一般期刊发表专业论文一篇并参与一个校级以上课题完成排名第二者记5分。(以上科研成绩不重复计算)

4.社会实践及创业能力占总分的10%。获得省级创业及实践能力活动或比赛一等奖者记10分、二等奖者记8分、三等奖者记6分;校级一等奖记5分、二等奖记3分、三等奖记1分。(以上奖励不重复计算)

5.社会工作能力。长期担任班级或学生会主要干部的学生、思想进步、工作踏实、在同学中有很高的威信、有公认的突出工作事迹或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等影响较大者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

6.凡未列入细则的其他项目,参照《36365线路检测中心本科生奖励学分实施管理办法》(院教发[2017]17号),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认定后,参照相关奖励给予相应奖励分数。

五、学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2022 年优秀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2.本科期间的成绩单(教务处盖章)。

3全国大学外语四、六级考试成绩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4运动成绩证书(原件备查)。

5获得何种奖励或荣誉复印件(原件备查)。

6发表的科研论文或参与的课题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六、工作流程

1.914日,面向学院全体学生发布《2022年36365线路检测中心遴选推荐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2.914日,召开学院2022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会议,制定《2022年运动训练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方案》,并公示。

3.915日,学生自愿申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按照推免工作方案有关规定审核学生申报材料,并对所有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排序。

4.916-17日,学院对初审通过的学生进行资格复审,拟定2022年学院推免学生名单,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研究,并进行公示。

5.公示期结束后,学院向学校研究生部提交学院推免生名单及相关支撑材料。

七、注意事项

1.推免工作中凡有弄虚作假行为者,学校一经查实,将立即取消相关学生推免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对当事人予以处分。

2.在学校公示推免生名单期间,学生可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放弃推免资格,申请书须由院系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院系公章;放弃名额由公示名单中候补学生依次递补。公示期结束后,学校不再受理放弃推免资格的申请。

3.推免生一旦被录取,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放弃推免资格。否则,学校将在该生个人档案中注明不诚信记录并函告其被录用的国内外院校或用人单位。

4.本通知未尽事宜,由学院负责解释。


                                                         

                                                             运动训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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