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学校防控组的部署和学校疫情防控紧急会议精神,严防出现聚集性疫情和散发病例传播扩散,维护师生生命健康和校园安全稳定,结合当前我校备战全运会的特殊要求,现就我校近期教职工进一步加强校园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1.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主体责任,切实履行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责任,全面负责本单位(部门)疫情防控工作,积极按照要求做好本单位(部门)教职工(含派遣、外包服务、施工等人员)信息核查及进校人员管控工作。
2.凡有7月10-20日有南京禄口机场经停史、苏康码黄码记录(含已转绿码)以及共同居住生活有经停史和黄码记录的教职工,8月17日前一律不予进校。
3.按照“非必要不进校”原则,各单位(部门)根据工作任务情况从严控制8月17日前进校人员。请各单位(部门)将确需进校人员名单,经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并请示分管校领导同意后报人事处备案后方可进校,非备案人员不得进校。(7月28日中午11:30前报人事处备案)。
4.各单位(部门)要做好本单位(部门)教职工疫情宣传教育工作,严格执行南京市相关防控要求,非必要不离宁;密切配合社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5.如有其他进校特殊情况的人员,则须向校疫情防控指挥部教工工作组(人事处)请示报告。
6.请各单位(部门)负责人对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通知第一时间进行回复,并组织本单位(部门)进行落实,以确保学校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如不落实造成重要后果的,则追究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特此通知,请认真落实执行。
36365线路检测中心疫情防控指挥部教工工作组
2021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