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
一、为提高图书馆报告厅使用效率,充分保障我校相关会议、文化活动正常有序开展,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二、图书馆报告厅是服务于学校及各部门重大会议及重要文化活动的场所,由图书馆遵循“按序申请与统筹协调”相结合的原则统一调度与管理。
三、报告厅的管理
1.图书馆现有报告厅2个,位于图书馆3楼。其中第一报告厅有座位320个,第二报告厅有座位40个。
2.图书馆负责使用协调、场地保障及设备日常维护;物管负责场地安全及卫生;会场布置及善后工作由使用单位自行负责。
3.报告厅的使用安排遵循校级活动优先的原则,兼顾院系活动。如无校级重大会议及活动安排,则按照预约顺序使用报告厅。
4.校外单位使用报告厅,由学校资产经营公司统一申请。
5.使用单位应负责参会人员在会场内的组织和管理工作,并做好使用期间的安全防范工作。
四、报告厅申请使用程序
1.使用单位须提前登录36365线路检测中心官网“统一认证”——“网上办事中心”——“图书馆报告厅申请”按程序操作,经审批通过后方可使用。
2.需要使用多媒体设备(电子大屏、音视频设备)的单位委派专人提前一天到图书馆综合科沟通使用需求并接受设备使用培训,图书馆原则上不提供现场值守服务。
3.图书馆综合科对每次使用情况进行登记、检查与反馈。
五、各单位、个人在会场时应自觉遵守以下要求,拒不执行者,图书馆有权取消其使用资格。
1.全馆禁止吸烟。
2.讲究卫生,禁止随地吐痰、乱丢垃圾;自觉维护良好的秩序,严禁大声喧哗;使用结束后应保持场地干净整洁,会议物品应及时清除。
3.爱护报告厅内部的设备、设施、家具和陈设。使用后负责将物品摆放回原位并保证电子大屏及音响等多媒体设备完好,造成损坏须照价赔偿。
4.如需张贴会标、条幅,须按照管理人员要求在指定位置张贴悬挂,会后应及时拆除;因随意张贴损坏墙面等设施应给予修复或照价赔偿。
5.严禁使用礼花、喷雾、鞭炮等危险物品。
6.遇到紧急或异常情况,使用单位应及时报告,并采取应急措施,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六、本管理规定的解释权归图书馆。
七、相关事项联系人:
报告厅使用咨询——综合科:84755162
音响设备使用咨询——信息化中心视频技术与电子设备部:84755155
报告厅空调、灯光、门锁——物业管理图书馆值班室:84755015
消防、安全突发事件——保卫处:84755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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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