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信息中心于5月11日开展保密知识培训

发布者:图书馆发布时间:2017-05-16浏览次数:214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由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第646号令公布,于201431日起施行。为做好《保密法实施条例》的学习、实施和贯彻工作,进一步提高图文信息中心职工的保密意识,防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511日下午,图文信息中心在计算机A教室组织全体职工开展了《保密法实施条例》专题知识培训,本次培训由中心喻欣楠老师主讲。

培训中,喻老师结合工作实际对《保密法实施条例》进行了深度解读。培训从十个方面进行深入的讲解,包括总则、涉密载体、载体阅读要求、携带要求、涉密计算机的界定、涉密场所等。图文信息中心作为负责我院维修涉密载体的重要部门,负责维修的工作人员要始终绷紧保密这根弦,自觉提高维护我院秘密安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中心其他人员在利用互联网开展工作时要坚持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的原则。

通过培训让大家对如何做好保密工作有了更深的了解和认识,进一步增强了保密意识、掌握了必备的保密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