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有关单位、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理论与实践研究,深化学校美育改革与创新,推动省学校美育高质量发展,省学校美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决定面向省内大中小学开展省学校美育科研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1.课题类别。
设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两类。
2.研究内容。
申报人可根据《2023年省学校美育科研规划课题选题指南》(见附件),结合实际确定具体课题名称后进行申报,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简明。
3.研究周期。
重点课题研究周期为2年,一般课题研究周期为1年。
4.评定课题数量。
2023年遴选重点课题7项(其中高校5项、中小学2项),一般课题30项(其中高校20项、中小学10项)。我校限报2项。
5.资助经费来源和额度。
由江苏省学校美育协会给予资助,重点课题每项2万元,一般课题每项5千元。
二、申报资格
1.申报人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学术道德,在申报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能独立开展和组织研究工作。
2.重点课题申报人能够实际承担项目研究与组织实施工作,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已取得博士学位并具有中级职称。
3.一般课题申报人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及以上职称。
4.申报人作为课题主持人限报一项,且不可同时担任其他课题组成员。
5.经查实违反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人员将取消申报资格。
三、申报办法
课题申报采用系统线上方式申报,系统从2023年8月15日开放,请有意申报的老师参照附件2《课题申报评审书(样表)》提前准备申报材料。因申报限项,请于8月10日与科研处联系告知申报意向,具体申报要求待系统开放后科研处将单独与拟申报人联系。
申报材料定稿时间:9月5日。
四、结项办法
1.立项课题在研究期满后,负责人将相关成果材料报送科研处,由学校登录平台提交结项报告、资助资金使用情况及相关支撑材料。
2.专家对结项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与不合格三个等次。合格及以上等次由省学校美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发给结项证书。结项不合格的课题,申报人及其所在单位三年之内不得再次申报。
附件:
科研处
202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