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交叉科学部2023年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申请通告

发布者:魏宁发布时间:2023-07-07浏览次数:133

校有关单位、部门: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专项项目管理办法》,为加强交叉科学发展战略顶层设计,促进交叉科学领域学术交流活动,交叉科学部现公开发布2023年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申请通告。

 

一、定位、资助范围

 

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旨在资助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发展相关的战略与管理研究、学术交流活动、科学传播、平台建设等活动。本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征集类型:能有效推动交叉科学发展,或能有助于交叉科学领域顶层设计与战略规划的专题研讨会议。

 

二、申报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申请条件

 

本专项项目申请人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2.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二)限项申请规定

 

1. 本专项项目不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总数2项的范围。

 

2. 申请人同一年度只能申请1项交叉科学部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

 

(三)申请注意事项

 

1. 项目实行无纸化申请,申请接收时间为2023810—202381416:00

 

2. 项目负责人在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中选择在线申请”—“新增项目申请”—“申请普通科学部项目”—“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进行项目申报。申请代码1根据申请的具体研究内容选择交叉科学部相应代码(T01:物质科学领域,T02:智能与智造科学领域,T03:生命与健康科学领域,T04:融合科学领域),申请代码2不填写。以上选择不准确或未进行选择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3. 项目资助强度不超过10万元/项,项目的研究期限统一填写为202411日至20241231日。

 

4. 项目申请书应包括:研讨主题的背景和意义,所面临的挑战与机遇,专题的研究目标、内容,活动的起止时间、参加范围、规模、潜在影响,可行性分析,预期成果等。

 

项目选题应具有显著的前瞻性与交叉性,对交叉科学部的顶层设计和战略规划起到推动作用。科技活动项目预期成果中必须包括与活动主题相关的研究报告/活动总结/出版物等;若申请获得资助,上述成果将是结题审查的重要依据。

 

5. 申请人应当严格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认真如实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

 

6.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

 

7. 申请人在填报申请书前,应当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专项项目管理办法》《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和本通知的相关内容。不符合管理办法、项目指南和本通告相关要求的申请项目不予受理。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付晓婉,联系电话:84755776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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