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孙国友发布时间:2022-11-28浏览次数:296

校有关单位、部门: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组织高校专家学者系统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大提出的重大战略思想和重大理论观点,着力推出有理论说服力、有实践指导意义的重大成果,现发布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选题指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事项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价值取向、研究导向,根据选题指南(见附件1)提出的重点研究范围,结合自身研究基础和学术专长开展研究,切实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创新理论,加快建构中国自主的知识体系。

 

2.本次共设立65 个研究选题指南,每个专项研究课题资助经费为5万元。

 

3.成果要求:申请人围绕研究选题指南自拟题目,撰写有深度、有影响、高质量的理论文章,在中央和地方主流报刊、高水平学术期刊发表或被省部级以上部门采纳的咨政报告2 篇及以上。

 

4.教育部将择优对完成研究任务的申请人下达立项通知书(立项即结项),并拨付课题经费。

 

二、申报要求

1.请各二级单位积极组织动员,围绕选题组织科研团队开展课题研究工作,撰写并发表相关研究成果;申请人撰写的咨政报告将由学校报送教育部,教育部视情采纳刊发。

 

2.请项目申请人于2023615前将已刊发成果电子版(正式发表的高水平学术期刊论文、主流报刊、省部级及以上部门采纳的咨政报告及采纳证明)并填写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项研究刊发、采纳情况一览表(见附件2)一并发至邮箱272371227@qq.com,科研处审核通过后统一上报。

 

3.因项目申报流程为先发表学术成果后提交申报材料,申请人申报材料成功上报后,科研处将承担其已刊发成果的版面费用。



附件1.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选题指南.doc

附件2.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项研究刊发、采纳情况一览表.docx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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