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办公室做好2021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付晓婉发布时间:2021-04-20浏览次数:649

全体教职工: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苏教规〔201213号)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21年度全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一)项目类别

1.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以下简称“重大项目”),包括(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和“四史”研究专项;(2)深入推进江苏高质量发展研究专项;(3)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专项(以下简称“思政重大专项”);(4)其他重大项目。

2.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以下简称“一般项目”)。

3.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题项目(以下简称“专题项目”),包括思想政治工作专题项目(以下简称“思政专项”)、党建研究专题项目、纪检监察专题项目、财务管理专题项目、外语教学专题项目等。除思政专项外,其他专题项目分别以各组织单位申报通知为准,立项结果由省教育厅统一公布。

(二)申报学科范围

1)马克思主义;(2)思想政治教育;(3)哲学;(4)逻辑学;(5)宗教学;(6)语言学;(7)中国文学;(8)外国文学;(9)艺术学;(10)历史学;(11)考古学;(12)经济学;(13)管理学;(14)政治学;(15)法学;(16)社会学;(17)民族学与文化学;(18)新闻学与传播学;(19)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20)教育学;(21)心理学;(22)体育学;(23)统计学;(24)港澳台问题研究;(25)国际问题研究;(26)交叉学科/综合研究(按照靠近原则,备注1 个主要学科)。

(三)研究内容

1.重大项目应聚焦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围绕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大问题与重大需求,加强对教育改革、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理论、学术前沿和文献资料整理等开展研究。重大专题研究项目可根据选题指南(附件1)拟定课题名称进行申报,其他重大项目结合申报人研究专长和学术积累实行自主选题申报。

2.一般项目主要围绕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高校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需要,结合申报人学术基础和研究专长开展研究。

3.思政专项以推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理论与实践创新,增强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思想性、理论性和亲和力、针对性,提升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质量和水平为主要研究内容,以阐释师生关注的社会现象和热点问题,为师生释疑解惑为导向,实行自主选题申报。

(四)研究周期

重大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4年,一般项目、思政专项研究周期一般为3年。

(五)资助经费来源和额度

1.重大项目由省教育厅给予经费资助,每项不超过10万元,分别于项目批准立项时、通过中期检查后各拨付批准经费的40%,结项验收后拨付20%。各项目依托高校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一定比例的经费资助。

2.一般项目和思政专项由项目依托高校统筹安排资助经费,每个项目资助经费不少于1万元

二、申报资格

项目申报人须为省内高校在职、在岗的教学科研和管理人员,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学术道德,在申报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能独立开展和组织研究工作。各类项目申报人资格的具体要求为:

(一)重大项目申报人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6111日后出生),能够实际承担项目研究与组织实施工作,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已取得博士学位并具有中级职称

(二)一般项目和思政专项申报人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及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111日后出生)。为加强对中青年学术骨干的扶持与培养,一般项目和思政专项不接受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人员申报

(三)所有项目不得跨类兼报。每个项目只能有1个申报人,每位申报人限申报1项,以课题组成员身份最多同时参加2个项目的研究工作重大项目的项目组成员不超过5人,一般项目和思政专项的项目组成员不超过3人。项目组成员均须参加项目研究工作,对研究工作有实际贡献。

(四)思政重大专项仅面向专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专职辅导员(申报思政重大专项的辅导员应具备4及以上辅导员工作经历,取得硕士学位并具有中级职称);思政专项申报人必须为申报时在一线从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且已满一年以上的人员,主要包括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职能部门专职人员、专职辅导员及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申报各类项目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或辅导员,应在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信息库或教育部高校辅导员信息系统完成备案。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

1.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省社科基金项目和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2.2年被作撤项处理的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3.经查实,违反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人员不得申报。

4.为鼓励申报更高级别的研究项目,连续2次获批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申报人暂停1年申报同级别项目。

5.不服从组织安排、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的人员不得申报。

三、申报程序

(一)重大项目

项目申报人按要求认真填写《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报书》(附件2,以下简称《重大项目申报书》)和《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课题论证活页》(附件3,以下简称《活页》)。重大项目经批准立项后,申报人不再填报《项目任务书》,《项目申报书》中填报的预期成果即视为项目任务,经双方盖章的《项目申报书》即为项目合同,项目负责人应按照项目合同中提出的目标任务组织开展研究。

(二)一般项目和思政专项

项目申报人按要求认真填写《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书》(附件5,以下简称《一般项目申报书》)或《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题项目申报书》(附件6,以下简称《专题项目申报书》)。

四、材料报送

请各申报人于202159前将申报材料(重大项目:申报书、活页、一览表;一般项目和思政专项:申报书和一览表)电子版发至邮箱272371227@qq.com,科研处审核通过后打印纸质材料(重大项目:申报书和活页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一式2份;一般项目和思政专项:申报书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一式1)并签字,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513


联系人:付晓婉;联系电话:025-84755776,纸质材料报送地址:行政楼302

 

附件:

1.附件1.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研究项目选题指南.docx

2.附件2.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报书.doc

3.附件3.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课题论证活页.doc

4.附件4.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一览表.xls

5.附件5.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书.doc

6.附件6.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题项目申报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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