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2019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付晓婉发布时间:2020-05-28浏览次数:629

全体教职工:

根据《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2020年工作要点》的安排,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将启动2019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的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确保质量,由学会领导、学术委员会成员和特邀专家等组成江苏省高教学会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评审委员会。

学会秘书处负责日常工作。

二、评奖范围和要求

1.评奖范围:凡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会员单位、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所属各专业研究委员会和学会其他团体会员的个人或集体的研究高等教育的成果(指在刊物或其他公开出版物上发表的论文、出版社出版的著作,以及经批准的内部刊物上发表的研究高等教育的论文和不宜公开出版的研究报告、论著等)均可申报参加评奖。我省与外省市人士合作的研究成果,也可参与评奖,但只评省内作者撰写的部分(申报时需注明哪些内容为我省作者撰写)。

2.参评成果的时限:201911日起,至20191231日止。201911日以后,已在全国和省级评奖中获奖的成果,因受名额限制,不再参评

3.一个作者可申报多项成果,但受奖项名额限制,每个申报者只能评取一项成果奖,与他人合作者,可另增一项。

4.围绕一个专题,以个人或课题组名义发表于同一刊物同一主题或同一标题的系列论文,可作为系列论文申报。

5.凡申报的论文或著作,均需经作者所在单位或我会专业研究委员会推荐,由单位集体报送。

6.每项成果奖收取评审费人民币150元。

评审费通过银行转账,并注明转账单位名称,账户如下:

  名: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南京大方巷支行

  号:4301011109001315259

  号:102301000157

三、评奖标准与奖励办法

1.参评成果的基本条件:

参评论文、著作必须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理论联系实际,对高等教育科学研究领域内的问题有较深入的研究,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或应用价值,有较好的文风和社会效益。

2.具体等级划分标准:

特等奖:论点上有创新,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和社会价值,在国内有较大影响或对实际工作有较大指导作用;

一等奖:观点上有新意,或在他人的基础上有新的结论,在部门或地区有一定影响,对实际工作有指导作用;

二等奖:应在已有研究基础上有补充或有新的见解,有一定的影响。

3.奖项设置及奖励办法:

设置奖项为100项左右,奖项等级分配与奖励办法如下:

特等奖2-5项,颁发获奖证书,并奖励每项人民币1000元。

一等奖10-15项,颁发获奖证书,并奖励每项人民币500元。

二等奖80项左右,颁发获奖证书。

四、评审程序及时间安排

1.申报时间2020622日前。申报评奖单位需报送的书面材料:申报表和论文复印件(复印参评论文所刊发的期刊封面、目录、文章、封底)或研究报告2份或参评著作两本(著作作为资料保留,不予退还)报送电子材料:申报表(附件二)和汇总表(附件三)发送至联系人邮箱,邮件主题注明“××评奖申报材料”。

2.经工作组审核符合申报要求的材料将报送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工作办法》、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遵循分类遴选原则、按照公平公正的评审程序,评选出获奖项目和等级。

3.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2020年学术年会上对特等奖和一等奖部分获奖代表进行表彰。

五、评审工作原则与要求

联系人:付晓婉;联系电话:025-84755776;电子邮箱:272371227@qq.com;纸质材料报送地址:行政楼302。


附件:1.江苏省高教学会2019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表//uploadfile/2020-05/2020052113295828941.doc

        2. 江苏省高教学会2019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汇总表//uploadfile/2020-05/2020052113300495973.xlsx

 

 


36365线路检测中心科研处

二○二○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