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推荐国家体育总局决策咨询专家人选的通知

发布者:科研处发布时间:2017-10-20浏览次数:341

有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相关单位:

为了更好地发挥专家学者的专业特长,为体育改革和发展的决策咨询服务,提高各类评审、评价、咨询工作的科学性和精准性,满足体育改革发展的新形势和新要求,进一步促进相关研究工作的规范组织与管理,体育总局拟建立决策咨询专家库(2018年-2020年),并面向全国公开征集体育决策咨询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决策咨询专家库范围

在体育哲学社会科学领域有较强研究能力和较大影响力的专家、学者均可申报。

二、专家人选的产生

(一)北京体育大学、体育总局与地方共建体育院校每单位最多可推荐5人,体育总局人文社科重点研究挂靠院校每单位最多可推荐4人。

(二)其他单位每单位最多可推荐3人。综合性院校可以在上述名额内推荐体育院、系、部以外的人选。

(三)各单位推荐人选应注意研究领域分布,综合考虑推荐体育改革、群众体育、竞技体育、青少年体育、体育产业、体育文化、体育法制、冰雪运动和冬奥会筹办等领域的专家,避免过于集中。

(四)各单位推荐人选应注意年龄结构的搭配,推荐人选中中青年专家应有一定比例。

体育总局将在各单位推荐人选以及政策法规司提名人选中,研究选定总局决策咨询专家名单,并对外正式公布。

三、推荐人选要求

(一)公正诚信,廉洁自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责任心强,能够以严谨的科学精神,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开展各项决策咨询工作;

(二)具有较高的专业学术水平和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熟悉国内外体育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领域的相关情况,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完成专家的各项工作;

(三)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不存在学术道德问题,没有科研信用不良记录,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五)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不含在本单位的学术兼职人员),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四、专家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由国家体育总局颁发决策咨询专家聘书;

2.优先加入中国体育发展战略研究会;

3.以“国家体育总局决策咨询专家”的名义开展相应的学术、市场调研工作(盈利性商业活动除外);

4.以国家体育总局决策咨询专家的名义刊发文章;

5.经授权,对实施政策开展舆论引导和政策解读等工作;

6.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优先承担体育总局决策咨询研究项目。

(二)义务

1.自主研究本领域的体育相关理论;承担总局委托的专项研究;

2.参与体育总局组织的座谈会、调研活动等;

3.就体育前沿动态、热点事件等向体育总局提出建议;

4.参与总局相关专题研讨会、项目评审等活动;

5.配合总局对确定实施的政策做好舆论引导和政策解读等工作。

五、推荐材料要求

(一)各单位填写《推荐人选名单》,被推荐人填写《推荐人信息表》。表格附后,电子版可在国家体育总局官网政策法规司站群内下载(http://zfs.sport.gov.cn/)

(二)推荐材料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不含内设院、系、部门的公章)。

六、推荐材料报送


    请各推荐人于2017年10月30日前将纸质版的推荐材料交至行政楼314,联系人:高力翔,唐潇;联系电话:025-84755072,84755776。



联系人:刘桂花    电 话:010-87182808

Email:lilunchu@sport.gov.cn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2号 体育总局政策法规司

附件:

附件1.国家体育总局决策咨询专家推荐人选名单.doc

附件2.国家体育总局决策咨询专家推荐人选信息表.doc

                                            体育总局政策法规司

                                               2017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