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征集】关于推荐全国教育科学规划专家库专家人选的通知

发布者:魏宁发布时间:2023-12-07浏览次数:248

校有关单位、部门:


专家是推进改革发展的重要智力资源。为充分发挥专家在教育科学规划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有关制度,遵循广泛参加、统一建设、有序开发、动态更新的原则,拟完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专家库。


一、推荐标准


政治标准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


学风道德


学风正派、作风严谨、客观公正、廉洁自律,具有公信、影响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形象,无不良信誉记录。


(三)学术水平


1.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以下条件需至少满足2


(1)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项目(课题),已通过验收结题


(2)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成果奖励;


(3)学校及二级学院担任学术组织委员;


(4)在全国性学术社团兼()任学术委员会委员、二级分会负责人及以上学术职务;


(5)在省部级及以上政府部门主导的咨询组织担任专家成员


(6)在重要学术报刊和出版社担任负责人;


(7)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教育教学荣誉称号的一线教育工作者。


年龄和身体情况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长期在科研、教学一线工作年龄不超过65周岁(对于专业能力强,业内公认度高,积极参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工作的专家学者,可适当放宽年龄)


2.身体健康,具备履职的时间和能力。


二、推荐要求


本次推荐以教育学科专家为主,欢迎与教育相关学科的专家申报。推荐工作采用网络申报方式进行。


()符合推荐标准的专家在“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专家征选系统”(网址: https://202.205.185.227) 注册登录,进行填报并上传证明材料。


()专家推荐实行个人申请、学校和省级管理部门逐级审核推荐方式。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程序审核专家资格,通过审核的专家进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专家库。


()专家提交的信息应客观、准确、完整。对于信息提交不全、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


三、推荐时间


本次专家推荐学校受理截止时间:20231217学校审核通过后上报省级管理部门。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付晓婉,联系电话:84755776


平台操作及技术问题电话:400-800-1636,电子信箱support0e-plugger.com



                                                    科研处

                                                     2023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