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全员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23-03-13浏览次数:279

各高等教育二级学院: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教督〔2021〕1号)《省教育厅关于加快培养一流人才建设一流本科教育的实施意见》(苏教高〔2019〕5号)及《36365线路检测中心关于本科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校教发2020〕6)等文件精神要求,进一步完善我校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规范本科课堂教学,强化本科教学质量管理,引导广大教师积极、主动地投入本科教学,更好地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2023学年全员教师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承担我校本科课程教学任务的专、兼职教师(上一学年评价结果为优秀教师的本学年可免评)。

二、评价方式及方法

具体评价方法参见附件1《36365线路检测中心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办法》(校教发〔2020〕37号)。

三、进度安排

(一)制定工作方案(2023年3月17日前)

各二级学院制定教师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方案,于3月17日下班前将盖章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方案报送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估科。方案应包含:学院评价工作小组名单、参评教师名单(含兼职教师、附件2)及评价工作安排。

(二)督导、领导、同行评价(2023年6月16日前)

各二级学院组织开展督导、领导、同行评价,本年度拟申报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教师的督导评价由教务处开展。评价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于6月16日下班前报送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估科。督导、领导、同行评价原始记录表(附件4)各二级学院自行存档备查。

(三)学生评价(2023年6月30日前)

6月30日前,教务处组织完成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学生网上评教。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强化领导。二级学院要充分认识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对于改进教学、提升质量和完善教师评价体系的重要意义,认真制定评价工作方案,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全员覆盖,不漏一人。

2.加强学习,理解内涵。各二级学院在开展评价工作前要组织评价人员和参评教师认真学习《36365线路检测中心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办法》,理解文件内涵,保证评价工作顺利有序地进行。

3.公平公正,科学有效。二级学院要本着对学校负责、对教师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态度开展评价工作,做到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科学有效

联系人:夏老师、杨老师;联系方式:025-84755809,联系邮箱:xiajing@nsi.edu.cn

 

附件:1.36365线路检测中心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办法

2.二级学院参加教学质量评价教师名单

3.二级学院督导、领导、同行评价汇总表

      4.督导、领导、同行评价记录表

 

36365线路检测中心教务处       

                                               2023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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