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一流本科课程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21-03-22浏览次数:2156

各高教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根据学校一流课程建设年度目标任务,学校决定对标2019年国家一流课程申报条件,启动今年的国家一流课程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2020年立项的校级一流本科课程;

2.未在2020年校级一流课程立项范围内,但确实具有鲜明特色、良好的教学效果,且符合各项申报条件的课程。

二、工作安排

(一)申报材料准备阶段(322-420日)

各学院组织拟申报国家一流本科课程的教师团队认真学习2019年的申报通知及有关材料,吃透文件精神,对标对表,明确任务,细化分工,认真填写申报书,精心录制好相关视频,系统梳理准备好相关佐证支撑材料。

(二)专家论证指导阶段(421-30日)

各学院要组织邀请校内外专家对拟申报国家一流本科课程的项目进行反复论证,给予点对点精准指导,拟申报国家一流本科课程的教师团队要根据专家意见,认真仔细推敲、反复打磨申报书文本。

(三)组织评审遴选阶段(58-14日)

教务处组织专家评选,确定我校申报国家一流本科课程的项目,并对课程提出修改意见。申报教师团队根据专家意见再次修改完善申报材料,最终完成推荐申报。

三、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于5月6日前,将《一流课程申报书》(一式五份)及附件材料(纸质一式两份)、《一流课程申报汇总表》(纸质一式一份)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相应电子材料发至913281886@qq.com

四、其他说明

1.本通知参照2019年教育部和教育厅的有关申报通知而定,请各学院早启动、早布置、早准备。

2.如省教育厅有最新通知精神或时间进度安排,教务处另行通知。

3.联系方式:教务处教研科,电话:84755149

 

    附件:相关附件材料



 教务处

2021年3月22日

                                

附件1: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pdf

附件2: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社会实践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3: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度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社会实践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4:一流课程申报书(五类课程).zip

附件5.一流课程预申报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