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教二级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工作计划安排,2021年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将于今年上半年启动实施,为提前做好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现参照往届工作要求,就我校推荐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2021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获奖成果。因特殊原因未参与2021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但确实具备良好基础、特别突出的教学成果。
二、工作程序
(一)第一阶段 学习文件精神(3月8日-12日)
各学院要组织拟申报2021年省级教学成果奖的教师和团队认真学习2017年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的有关通知等整套材料,真正吃透文件精神。
(二)第二阶段 完善申报材料(3月15日-19日)
各学院要组织拟申报2021年省级教学成果奖的教师和团队对标对表,明确任务,细化分工,系统梳理和完备整套申报材料。
(三)第三阶段 专家精准指导(3月22日-26日)
各学院要组织邀请校内外专家对拟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的成果项目进行反复论证,给予点对点精准指导,认真仔细推敲、打磨文本。
(四)第四阶段 组织专家评审遴选(3月29日-31日)
教务处组织专家评选,确定我校推荐申报成果项目,并对成果提出修改意见。申报教师和团队根据专家意见再次修改完善申报材料。最终推荐申报2021年省级教学成果奖的成果项目。
三、材料准备
根据《2017年江苏省教学成果奖申报材料有关要求》(附件1),认真准备申报材料,具体包括:
1.《2017年江苏省教学成果奖申报表》(附件2);
2.成果总结报告(不超过3000字,无具体格式要求);
3.具体教学成果及其获奖证书复印件、有关评价意见等(编印目录、排好版式,装订成册);其中申报成果如为教材,须提前备好样书一式一本或一套。
各学院教学秘书请将以上1、2材料的WORD版文档和3材料的纸质版(1份)材料,于3月26日下班前报送给教务处教研科。
附件:1.2017年江苏省教学成果奖申报材料有关要求
2.2017年江苏省教学成果奖申报表
教务处
2021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