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下半年校级教改课题结题及经费报销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20-11-25浏览次数:1321

各高教学院、有关部门:

为强化我校教学改革立项课题管理工作、保证教学改革课题研究质量,现将有关教学改革课题结题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改课题结题工作

(一)结题验收范围

本次校级教改课题结题对象为20182019年度的教改课题

(二)结题程序与材料

1.课题主持人自行联系专家进行课题评鉴,评鉴专家不少于3人,其中评鉴专家组组长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2.课题主持人所在部门应对结题材料进行初审鉴定,鉴定合格后课题组负责人向教务处提交结题材料,结题材料包括:

结题报告书,电子稿和纸质版11份(附件1);

②相应研究成果或证明材料,电子稿和纸质版11份。

以上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913281886@qq.com

3.教务处根据专家意见和验收结果,办理相应结题手续。

(三)结题截止时间

2018年度教改课题最终结题日期和2019年度教改课题本期结题日期均为20201220日前完成。

特别说明:2018年校级教改课题本次规定时间内未结题的,教务处将视具体情况做撤项处理。

二、教改课题经费报销

本次教改课题经费报销对象为20182019年度教改课题

(一)经费报销范围

教改课题经费使用须严格按照财务处有关规定执行,报销事项参考范围如下:

1.资料费。含与项目研究相关的打印、复印费,图书、教学软件等文献资料的购置费等。

2.参加相关会议的会务费、差旅费。

3.为完成项目研究必需的调研差旅费。

4.与课题相关的论文、著作出版费;

5.与课题相关的专家咨询、鉴定费

6.与课题相关的办公耗材费等。

(二)报销程序及要求

1.校级教改课题经费根据研究周期分2批次拨付,每年拨付50%,逾期未报销使用的经费自动收回。

2.自本次起各二级高教学院教师的教改课题经费从学院报销,其它非教学部门老师的教改课题经费仍从教务处报销。

3.按照财务处要求,教改课题报销时需提供立项时签订的教改项目合同书、经费预算执行表、相关报销发票及证明材料。

(三)报销截止时间

教改课题经费报销截止时间根据财务处年底扎账时间而定。

三、其它

未尽事宜请咨询教务处教研科。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84755149

 

附件:36365线路检测中心教学改革立项课题结题报告书

 

 

 

教务处

20201124

.附件1:36365线路检测中心教学改革立项课题结题报告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