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教单位:
按照我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相关要求,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期终考试顺利有序进行,现结合本学期教学工作总体安排,以及《36365线路检测中心本科课程成绩评定与管理办法》(校教发[2017]42号)、《36365线路检测中心考场管理若干规定》(院教发[2016]13号)、《36365线路检测中心考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院教发[2016]9号)》相关要求,将本学期期终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期期末考试
(一)理论课考试
1.考试时间:教学周第16周至20周。
2.考试形式:考试分为任课教师随堂考试和教务处集中安排两种形式。具体见教务处考试时间安排表。
3.考生要求
3.1已返校学生(含重修):正常参加学期期末考试。
3.2未返校学生(大一至大三年级)
(1)以试卷为考核形式的考试:于下学期开学初参加考试,考试成绩计为初修,不及格者仍有一次补考机会。
(2)以考查为考核形式的考试:按照任课教师考试要求采取在线提交作业或论文的形式进行考试。
4.考试安排
4.1考试统计。各二级学院需在6月4日前统计本学院教师所任课程的教学进度和考试计划并汇总上报教务处教务科;
4.2考试通知。教务处制定考试安排表,上网公布并通知二级学院。
4.3试卷命题
(1)所有命题教师应根据《36365线路检测中心课程考核命题审核表》中的“命题”、“试卷”要求进行命题,各系主任应做好审查工作,在命题审核表中签字后交由学院教学副院长审核。教务处将对所有提交的试卷进行检查,凡不符合规范、达不到基本要求的,将在学期末教学工作会议上集中通报。
(2)有命题任务的教师需在该门课程考试开始前两周将同等质量的A、B卷、命题审核表(系主任签字)交教务科审核,审核无误后交电子版试卷。
(3)平行班级不止一位老师承担该门课程,由系主任通知相关任课老师根据课程教学大纲出一套试卷。
4.4阅卷与成绩评定
(1)因本学期期终考试涉及少数毕业生的重修考试成绩,任课教师务必于7月5日前完成阅卷和成绩评定工作,应结合学生听课情况、出勤情况、答疑讨论情况、作业完成情况、末考成绩等综合评定学生学习效果。
(2)关于教务系统成绩录入、考核材料提交等,教务处将另行通知。
(二)技术课考试
1.考试时间:第16周至第20周
2.考试形式:按照任课教师教学计划进行线下考试。
3.考生要求
3.1已返校学生(含重修):按照任课教师教学计划和进度安排进行。
3.2未返校学生(大一至大三年级):于下学期开学初参加考试,考试成绩计为初修,不及格者仍有一次补考机会。
3.3成绩评定
(1)因本学期期终考试涉及少数毕业生的重修考试成绩,任课教师务必于7月5日前完成成绩评定工作,应结合学生听课情况、出勤情况、答疑讨论情况、作业完成情况、末考成绩等综合评定学生学习效果。
(2)关于教务系统成绩录入、考核材料提交等,教务处将另行通知。
二、2016级毕业班、往届生2019-2020年第二学期重修课程考试
教务处于7月初集中对2016级未返校的毕业生、往届生进行2019-2020年第二学期重修课程考试,具体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三、学位补授考试工作
暂定7月初举行2020年补授学士学位考试,具体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教务处
2020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