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8〕45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高函〔2018〕26号)精神,现就做好我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与数量
与我校相关的教育部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开展认定的分类范围,2019年度:医学技术类、教育学类、体育类和新闻传播学类、艺术学类5个类别,2020年度:新闻传播学类和艺术学类2个类别。
二、遴选申报办法
(一)推荐对象。我校相关专业实验教学相关课程。
(二)遴选程序。遴选工作综合考察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教学资源、共享服务、网络使用用户评价等要素,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兼顾学科专业的覆盖面。
(三)遴选原则。遴选遵循以下三个原则:
择优遴选、应用驱动。申报项目应为开展实验教学的基本单元,且符合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基本要求。遴选出的项目应用面广,契合产业发展、技术发展方向和专业建设方向,反映教育教学规律,体现专业教学需求。
产权明晰,资源真实。申报项目应确保符合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共享知识产权;是能够纳入省级或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共享平台使用的真资源,能实现大规模在线开放共享,可以完全对外公开服务,已经在一定范围内推广应用;应确保校外互联网网络链接地址直接指向实验项目,且保持链接畅通;应确保所承诺的并发数以内网络实验请求及时响应和对超过并发数的实验请求提供排队提示服务。
认同度高,示范性强。申报项目应坚持“能实不虚”,支撑学生综合能力培养,至少满足2个课时的实验教学需求,学生实验参与的交互性实验操作步骤须不少于10步。依托的学科专业有特色、有影响,在全省乃至全国相应专业大类中的认同度较高,辐射范围广。
三、申报材料
项目申报表。书面文件和WORD版本电子文件各1份。
四、材料报送
请于11月2日前报送教务处。联系人:宋老师、徐老师,电话:84755300。
附件:1. 2018年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
2.2018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简介视频技
术要求
3.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及与江苏省虚拟仿真实验
教学共享平台对接要求
36365线路检测中心教务处
2018年10月22日
36365线路检测中心关于做好2018年度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