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的补充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17-04-01浏览次数:316

各高教单位、机关有关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高函201710号),今年我院继续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训练计划立项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数量

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分为两类: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

创业训练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完成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强调从商业基本素质入手对学生进行实际培训和锻炼,培养学生的经营管理基本技能,积累创业经验。

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借鉴利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的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创业实践项目强调促进学生与市场需求接轨,进行产品经营技能训练,锻炼学生面对复杂市场变化的能力和企业经营管理的基本技能,培养创新创业意识,锻炼创业实践能力。

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拟立项20个,其中含创业实践项目,拟立项5个。

二、资助对象

训练项目申请人为我院的本科大二学生个人或团队,鼓励学生跨学校、跨院系、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团队申报项目。每个团队人数应控制在5人以内,项目主持人不超过2人,项目组成员必须有明确的分工。每名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负责一项“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不得一次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

三、导师要求

每个项目至多2名指导教师,每名指导教师同时指导的“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总数不得超过2项(包括未结项)。第一项目指导教师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省级重点项目指导教师必须具有),本科院校35周岁(含35周岁)以内的指导教师职称要求可放宽到中级职称(比例应控制在25%以内)。指导教师负责全程指导学生进行创新创业训练与实践,组织学生讨论交流及审阅学生的研究结果等。鼓励聘请行业、企业一线专家担任指导教师。有学术不端行为记录的教师不得担任指导教师,严禁指导教师代学生申报和完成项目研究,一旦发现将取消该教师今后的指导教师资格。

创业实践项目应选择至少1名企业专家作为指导教师,参与项目指导的企业专家应具有企业运营及管理方面的丰富实践经历,且有时间与精力参与项目实践的指导工作。

    四、选题要求

训练项目不限学科专业,可根据学生兴趣在一定范围自主选题。选题范围为:有关教师科研与技术开发(服务)课题中的子项目;开放实验室、实训或实习基地中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与训练项目;发明、创作、设计等制作项目;产业最新需求和企业生产实际问题分解细化的具体项目或企业设置的开放性课题;校内外创业园地中的大学生创业孵化项目;结合科技创新的一切有待于创业实践的项目;专业性研究及创新项目,创业计划与职业规划创新项目;社会调查项目;其他有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项目等。训练项目不得代替学生毕业设计(论文)。

五、报送项目材料要求

(一)申报材料

1.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请表(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3份);

2.系(部)推荐项目一览表(电子版Excel格式);

3.系(部)组织管理情况汇报表(电子版Word格式)

(二)申报时间与方式

1.各系(部)报送创业项目省级材料1-3至团委王老师处,截止时间:417日;

2.专家评审和评审结果网上公示时间:418-22日;

3.省级项目网络平台申报时间:425-56日;

4获推荐为省重点项目的,在填报“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请表”基础上,另填一份“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表”,国家级项目申报表填写时间待公示后另行通知。

(三)说明:

1.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各系需报团委汇总,由团委遴选报送。

2.因需进行校内评审和评审结果网上公示等程序,请各系(部)将申报项目于2015417日前将申报项目报送至团委,并于425-56日期间登录“江苏省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平台”(网址:http://jscx.njnu.edu.cn/),在线填报《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表》。在线填报事宜将另组织专门在线申报答疑会)。

联系人:团委王老师,84755128(创业项目)。

  

附件:1.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表(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

2.系(部)推荐项目一览表(见创新项目通知);

3.系(部)组织管理情况汇报表(见创新项目通知)

4.专业门类目录(见创新项目通知);

附件请至36365线路检测中心教务在线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

36365线路检测中心关于做好2017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的补充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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