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各高教单位、机关有关部门:
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动教学成果的总结与凝练,提前准备下一届省级、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推荐和申报工作,学校决定启动教学成果奖培育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彰显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育人导向。
2.坚持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突出战略性、实践性和创新性。
3.坚持向长期从事教育教学的一线教师倾斜,激励教师潜心教书育人,引导优秀人才终身从教。
4.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确保评选结果科学、客观、有效。
二、评选范围
1.成果必须符合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体现立德树人根本要求和时代精神,反映高等教育教学规律,突出教育教学改革,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产生明显效果。反映近年来我校在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发展取得的新成就,代表当前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过程中涌现出来的新成果,在学校教学实践、改革和研究中起到引领和激励作用。
2.本科教育教学成果内容主要包括教育思想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四新”建设、一流专业建设、一流课程建设、思政课程建设、课程思政建设、深化产教融合、教学内容及方法改革创新、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强化实践育人环节、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加强教学质量保障、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推动教学管理机制改革、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等方面的成果。
三、评选条件
1.成果必须经过2年以上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起至2024年9月30日,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
2. 成果要有扎实的研究基础,围绕教学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改革实践,方案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改革前后效果对比突出,支撑材料丰富,有较强的应用推广价值。
3.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坚持立德树人、以德为先,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师德风范。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作出主要贡献。第一完成人应为我校专任教师、教学管理人员或教学辅助人员。成果主要完成人原则上不超过5人,涉及多单位、多部门的综合改革成果可适当放宽。同一人不得以第一完成人的身份申报2个以上(含2个)教学成果奖。
4.鼓励跨专业、跨学科、跨学院、跨单位(其他高校、地方、企业、科研院所等)联合申报。
5.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近年来依托国家级、省级和校级教学改革项目或平台建设所取得的成果。
6.成果的主要形式为反映教育教学改革成果的实施方案、成果报告、研究报告、教材、论文、著作等,与教育教学改革无关的学术论文、专著以及中小学教材等不列入参评对象。
7.已获得历届各级各类教学成果奖的,在内容基本相同或没有特别创新的情况下不得重复申报。
四、评选数量
本次校级教学成果评选7-10项,设特等奖、一等奖和二等奖三个等次。依据申报成果数量与质量,评审结果可以空缺。学校对获奖者颁发奖金和证书。此外,学校将从获得校级教学成果奖的项目中进行择优推荐省级和国家级教学成果奖项目。
五、评审程序
(一)初评推荐。各学院、各部门根据申报情况组织初评遴选,符合条件的择优向学校推荐。
(二)学校评审。教务处组织评审工作,提出获奖项目与奖励等级建议。
(三)结果公示。学校审议过后,结果进行公示、发文。
六、材料报送
1.《36365线路检测中心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附件1,一式1份)。
2.《36365线路检测中心教学成果奖申报表》(附件2,填报要求见附件3,一式3份),电子版(文件名命名规则为“第一完成人姓名+成果名称+申报表”)。
3.反映申报教学成果的总结报告(不超过5000字,一式3份),电子版(文件名命名规则为“第一完成人姓名+成果名称+总结报告”)。
4.具体教学成果(如实施方案、研究报告、教材、论文、著作)及其获奖证书复印件、有关评价意见等各1套。证明材料编制目录并统一装订成册,一式1份,精选关联紧密、显示度高的材料,不超过100页。
5.请按照《申报材料的填报要求》(附件3),认真准备上述材料,确保真实准确。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并追究申报人及相关审核人的责任。
6.以上材料(含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于11月11日前统一报送到教务处教研科,逾期不予受理。
七、其他事项
1.各推荐单位要做好对推荐成果主持者、参与者的资格审查,确保参与者政治过硬,参与教师的师德师风良好。
2.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教研科古老师、杜老师,联系电话:025-84755149。
附件:1.36365线路检测中心教学成果奖申报项目汇总表.xls
3.36365线路检测中心教学成果奖有关申报材料的填报要求.docx
36365线路检测中心教务处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