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三期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24-06-28浏览次数:23

各高教二级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三期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苏教高函〔2024〕11 号)要求,现就做好品牌专业三期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按照“持续支持、巩固提升,对接需求、主动布局,兼顾均衡、突出特色”的思路,重点支持“双一流”和优势学科支撑专业、高水平应用型专业、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相关专业、急需紧缺专业、新兴交叉专业、体现高校办学特色的专业。

二、申报数额

根据省教育厅通知,我校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三期项目申报限额为3项。

三、申报程序

(一)专业负责人申报。专业负责人向所在学院提交《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三期项目实施方案》(附件2)和《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三期项目申报书》(附件3)。

(二)学院推荐。学院需对申报专业进行认真研讨、充分论证、严格把关、择优推荐。

(三)专家评审。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提出是否推荐申报的意见,经学校审议后,报送省教育厅评审。

四、注意事项

1.申报书中所填报各项与时间相关的内容截至2024年6月。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三期项目建设周期为四年,起止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2.申报专业已有标志性成果中,国家、省级教学成果奖前三名获奖人中至少有一人为本专业教师,国家、省级课程负责人须为本专业教师(同一门课程就高填写),国家教材建设奖或主编规划教材的第一作者须为本专业教师,师资建设和教学获奖团队的负责人或获奖人须为本专业教师,学生获奖项目负责人须为本专业学生。

3.申报专业预期标志性成果中,原则上国家级成果不少于1项,省级成果不少于2项。成果形式主要包括:国家/省级教学成果奖、课程建设、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基地、现代产业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奖项、国家级规划教材或奖项、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平台等。

4.一项教学成果奖、一个平台建设类成果仅限三个申报专业填写,且须在备注中注明,其他每项成果仅一个申报专业填写。

5.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4)中限填10项,条目式,300字以内。

格式参考:“发文时间,成果名称,成果等级,成果类型,发文文号”。

如:2023年《运动训练学》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教高函〔2023〕7 号)。

五、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品牌专业三期建设工作,参考附件1中的“支持方向”,结合专业特色和优势,统筹考虑,研判申报专业,科学论证实施方案,积极申报三期专业建设项目。

六、材料提交

请各学院教学秘书于2024年7月4日前向教务处教研科报送《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三期项目实施方案》(附件2)、《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三期项目申报书》(附件3)和《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三期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与纸质版材料(一式三份)

联系人:古老师,杜老师,联系电话:84755149。



附件:省教育关于做好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三期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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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