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度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16-10-17浏览次数:135

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教高〔2011〕9 号)的文件精神及江苏省本科高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培训会的相关要求,学院决定开展2015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为保证本项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组织机构及职责

为确保数据采集工作顺利进行,学院决定成立2015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杨国庆

副组长:汤岩、史国生

成员刘健严海平、王成钢、陆玉林、戈学宝、盛蕾、

唐存楼、王鲁宁、高力翔、陈海波、沈鹤军、袁野、吴晓红、孙飙、于翠兰、李勇勤、仲惠圣

主要职责:做好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领导、组织工作,保证数据采集的各项工作按期完成。

、工作原则

1.高度重视,高效合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采集工作,相互之间做好协调和配合,并安排专门工作人员进行数据采集和填报,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2.质量把关,数据准确。质量控制是采集工作的关键,各相关责任部门要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加强数据采集的过程管理和责任管理,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任务分解

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共涉及学校基本信息、学校基本条件、教职工信息、学科专业、人才培养、学生信息、教学管理与质量监控7类内容、78张表格、674项数据,现依据指标内容将采集任务分解至各职能部门,详见《36365线路检测中心2015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任务分解表》(以下简称“任务分解表”,附件1)。

、工作安排

本次数据采集工作实行第一责任人负责制,按照“自下而上,归口负责,上下结合,责任自负”的方式进行。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 任务分解与学习(10月21日前)

1.召开数据采集工作会议,传达教育部评估中心和省教育厅会议精神,部署我院数据采集工作,将任务分解至各责任部门。各责任部门指定一名专门人员作为工作联络员负责数据采集、填报和上传工作

2.各责任部门依据任务分解表明确采集任务的具体内容,认真学习《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附件2),准确把握指标内涵。

(二)数据采集与填报(11月21日前)

本次数据采集与填报工作均在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http://udb.heec.edu.cn/)上完成,具体分为3个阶段:

1.采集准备(10月26日前)。

教务处为各责任部门建立填报账号,并赋予相应表格的访问权限。各部门填报账号用户名为“10330+tb +部门拼音缩写”,例如教务处的填报账号用户名为“10330+tb+jwc”,初始密码均为“njtyxy2016”。

2.数据填报(11月21日前)。

各责任部门联络员登陆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修改密码,查看数据格式和指标要求,并按要求进行数据填报。填报流程如下:

(1)填报基础数据表(11月9日前)。




 “表1-3学校相关党政单位”、“表1-4学校教学科研单位”、“表1-5-1专业基本情况”、“表1-6-1教职工基本信息”、“表1-6-2外聘教师基本信息”、“表1-7本科生基本情况”、“表1-8实验场所(科研基地)”为基础数据表,基础数据表中数据要作为数据字典被其他表格数据关联调用,需要优先录入系统中。同时,基础数据表之间也存在数据关联,因此录入顺序需按如下关键步骤进行:


(2)填报其他表格(11月21日前)。

基础数据表录入完成后,各部门联络员可同步录入和上传其余相关表格的数据及文本资料。

每张表格填报后系统都会自动进行数据校验如不能通过须查找问题重新填报

3.数据审核与提交(12月10日前)。

(1)责任部门审核(11月23日前)。各责任部门数据填报完成后,部门负责人须对填报数据的准确性、有效性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在平台上提交至校级管理员审核,同时填写《36365线路检测中心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审核表》(附件3)提交至教务处质量科。

(2)领导小组审核(11月30日前)。教务处将所有数据汇总上报院领导小组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向各责任部门反馈。

(3)数据修正与提交(12月10日前)。各责任部门依据审核结果对不合格数据进行修正并再次上传。各部门上传完成后,教务处对所有数据进行提交。

、工作要求

1.各责任部门要按照采集任务和数据要求落实好本部门的数据采集工作。需要协助部门采集的数据项,协助部门须按照责任部门的要求和规范,完成数据采集后,提交到责任部门,由责任部门完成数据的上传与填报。

2.各部门的负责人是数据审核的第一责任人,须对本部门所填报每项数据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责任部门负责对上传数据、文档的准确性、规范性进行审核。

3.各责任部门须严格按照各阶段时间点完成工作,涉及基础数据表的部门要确保基础数据表填报的及时性、准确性,否则将影响到其他数据的填报

4.各责任部门请于2016年10月21日前将工作联络员名单及联系方式(手机、QQ)发送电子邮件至教务处质量科。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夏菁、姚利松    联系电话:84755809

电子邮箱:15495118@qq.com

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 36365线路检测中心2015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任务分解表

      2. 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



36365线路检测中心 

2016年10月17日

36365线路检测中心2015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责任分解表.docx

填报指南V3.0-1009.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