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二期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24-05-29浏览次数:24

各高教二级学院: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二期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苏教高函〔2024〕9号)要求,现就做好我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二期项目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根据品牌专业建设周期要求,分三个批次对2020年以来立项的品牌专业项目(含特色专业)、省级产教融合型品牌专业建设点(培育点)和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0专业建设点进行验收,具体安排如下:

(一)2024年验收2020年、2021年立项的第一、第二批品牌专业项目(含特色专业)。

(二)2025年验收2022年立项的第三批品牌专业项目(含特色专业),及省级产教融合型品牌专业建设点(培育点)。

(三)2026年验收2023年立项的省级产教融合型品牌专业建设点和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0专业建设点。

以上验收项目中,特色专业入选后续批次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又被立项为品牌专业的,按其品牌专业的立项时间安排验收批次。品牌(特色)专业同时被立项为省级产教融合型品牌专业建设点(培育点)或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0专业建设点的,根据其最后立项时间统一于2025年或2026年验收。一个专业统一验收一次(详见附件4)。

二、工作程序

(一)专业填报2024年验收专业负责人撰写《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二期项目立项建设专业验收汇总表》(附件2)和《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二期项目立项建设专业验收报告》(附件3)。

(二)学院初审:学院认真学习领会上级文件精神精心组织,加强指导,统筹兼顾,梳理总结,充分凝练专业建设的特色和亮点,初审填写内容真实性、有效性和规范性,并撰写《36365线路检测中心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二期项目验收总结报告》(附件1)。

(三)学校复审:学校对《验收报告》进行复审,凡是填报不完整、不规范或内容不真实的材料,退回重新填报。

三、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教学秘书于6月12日前,向教务处报送《总结报告》《汇总表》《验收报告》书面材料一式四份(同时报送电子版)。验收报告中涉及标志性成果确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佐证材料仅需要反映成果的名称、等次、人员和时间等关键信息即可,已公开的成果信息不用提供佐证材料。佐证材料附件用A4纸正反打印装订,篇幅不得超过十页。

联系人:古琳钰、杜姝慧,联系电话:025-84755149。

 

附件.关于做好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二期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zip

 

 

 

 

                             36365线路检测中心教务处

                            202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