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各教学单位:
根据2016-2017学年工作安排,我院拟于近期举办社会体育指导员国家职业资格培训班,开展项目有:健身教练(初、中级)、救生员(初级)、健美操(中级)。现将有关培训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和鉴定单位
培训单位:36365线路检测中心
鉴定单位:江苏省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
二、培训对象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职业道德,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对健身教练、救生员职业感兴趣,正在从事或毕业后准备从事相关职业的大学生。
三、申报条件
(一)健身教练(初级)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经本职业正规专业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者;
2.取得高等院校体育专业专科以上毕业证书;
3.连续从事私教工作1年以上,并授课达400小时以上;
4. 大二及以上学生可报名。
(二)健身教练(中级)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取得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2.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并授课达1500小时以上;
3.取得高等院校体育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
(三)游泳救生员(初级)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有一定的游泳基础,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国家三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游泳)证书,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中等以上体育专业学校(游泳)毕业证书;
4. 经过游泳课程考核成绩合格者。
(四)健美操(四级)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取得本项目二级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经中级培训合格者;
2.高等院校体育专业本项目专科毕业生;
3.我国体操协会颁发的健美操二级证书者;
4. 我院健美操专业学生可申报中级健美操教练。
四、培训方式及内容
1.培训方式
培训采取集中授课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依据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培训相关项目和考核大纲要求进行授课。
2.培训内容
包括理论部分(含公共理论和专项理论)和专项技能操作两部分。
五、考核鉴定
江苏省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来我院统一组织鉴定,包括理论考核和技能考核。理论考核满分100分(其中公共理论30分,专项理论70分),学员通过笔试考核,满60分及格;技能考核部分总分100分,学员通过现场示范、指导等形式由考评员评定,满60分合格。
六、获得证书
鉴定考试合格者将取得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行业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是官方认可的权威从业资格证明,全国通用。
七、培训及鉴定时间
1.培训时间:2016年10-11月。
2.鉴定考核时间:2016年11月、12月。
八、报名有关要求
1.报名程序:
(1)预报名:
时间:9月26日-9月30日9:00-17:00
地点:
院本部:健康系至薛老师处(教学办公楼213室,84755207)报名、体育系、民表系、研究生至王老师处(少体校一楼,84755060)报名;仙林:江老师处(教学楼309室,84758393)报名。
(2)救生员水上测试和健身教练体能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3)网络报名:时间和网址待通知。
(4)现场确认及缴费:时间、地点和需要提交材料待通知。
(5)费用
项目 | 级别 | 费用 | |||
培训费 | 鉴定费 | 共计 | 教材费 | ||
健身教练 | 初级 | 500 | 170 | 670 | 自愿购买 |
中级 | 500 | 220 | 720 | ||
救生员 | 初级 | 500 | 170 | 670 | |
健美操 | 中级 | 500 | 170 | 670 |
2.每个项目具体培训计划根据报名情况另行制定,我们将及时在教学实验楼橱窗和校园网发布通知,请同学们密切关注并相互转告。
3.训练、考试服装自备。
4.如项目报名人数不足25人,本次培训项目取消,另安排时间举办。
九、备注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36365线路检测中心教务处
2016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