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江苏省2016年“十三五”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立项建设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16-08-25浏览次数:188

各教学单位及相关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十三五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苏教高〔2016〕13号)的文件精神,现就我院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立项范围

省立项建设重点教材分为修订教材和新编教材。

1.修订教材:出版时间为2010年1月1日之后(由出版社正式出版,以版权页的出版日期为准),经过教学实践检验,使用效果好的各种形式教材。教材有修订计划,能在2018年10月1日前实现再版。

2.新编教材:反映学科行业新知识、新技术、新成果,内容创新、富有特色的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教材;教学急需、填补学科专业空白的教材;新兴学科、边缘学科、交叉学科的教材;体现改革创新的实验教学教材和实习实训类教材;开展双语教学的教材。能在2017年10月1日前实现出版。

二、遴选推荐数量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关于遴选教材总量与各校限额申报要求,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建设教材项目进行遴选,推荐省级重点立项建设(修订、新编)教材2部。

三、申报材料与要求

1.修订教材

1)《“十三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修订)申报表》(附件3-1)1式5份。教材的使用情况证明、获奖证书复印件等请附在申报表后,无须另作附件。

2)修订计划书(包括修订原因、完整的修订方案等),1式5份。

3)教材样书(如有教辅资料、数字化教学资源等请一并提供)2套。

上述材料(1)、(2)请同时提交电子文件

2.新编教材

1)《“十三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新编)申报表》(附件3-2)1式5份。

2)工作方案(包括编写队伍、编辑力量、经费保障、出版、发行、服务及培训等内容),1式5份。

3)编写提纲和教材样稿,1式2份。

上述材料(1)、(2)请同时提交电子文件

3.申报表填报提示

1)申报表封面“教材名称”一栏要与实际的教材封面上完全一致,比如说教材是第二版,如果本身教材封面上印刷的是《XXXXXX》(第二版),那申报表封面教材名称一栏也要填成《XXXXXX》(第二版)。

2)申报表中“获奖情况”一栏,“奖项名称”应该填教材名称,“等级”一栏填获得什么奖,如“江苏省精品教材”。

3)“本校使用情况”里的“使用时间”,应该填的是学生在第几学年使用该教材。

本次项目申报时间紧,请申报学院仔细研读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组织好省重点教材立项建设申报工作。2016年9月13日前务必将申报材料交至教务处教务科1(1、2)和2(1、2)电子材料发送到524860968@QQ.com。

推荐工作的有关文件、表格均可从附件链接下载。

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联系。

联系人:石红霞联系电话:84755147

附件: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苏教高函﹝2016﹞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