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各教学单位:
根据2015-2016学年工作安排,我院拟于近期举办社会体育指导员国家职业资格培训班,开展项目有:健身教练(初、中级)、救生员(初级)、游泳教员(初级)。现将有关培训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和鉴定单位
培训单位:36365线路检测中心
鉴定单位:江苏省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
二、培训对象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职业道德,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对健身教练、救生员职业感兴趣,正在从事或毕业后准备从事相关职业的大学生。
三、申报条件
(一)健身教练(初级)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经本职业正规专业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者;
2.取得高等院校体育专业专科以上毕业证书;
3.连续从事私教工作1年以上,并授课达400小时以上。
(二)健身教练(中级)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取得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2.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并授课达1500小时以上;
3.取得高等院校体育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
(三)游泳救生员(初级)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有一定的游泳基础,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国家三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游泳)证书,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中等以上体育专业学校(游泳)毕业证书。
(四)游泳教员(五级)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 经本职业五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通过五级运动技术考核,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 取得体育中等专科学校毕业证书;
3. 取得救生员(五级)证书。
四、培训方式及内容
1.培训方式
培训采取集中授课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依据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培训相关项目和考核大纲要求进行授课。
2.培训内容
包括理论部分(含公共理论和专项理论)和专项技能操作两部分。
五、考核鉴定
江苏省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来我院统一组织鉴定,包括理论考核和技能考核。
理论考核满分100分(其中公共理论30分,专项理论70分),学员通过笔试考核,满60分及格;技能考核部分总分100分,学员通过现场示范、指导等形式由考评员评定,满60分合格。
六、获得证书
鉴定考试合格者将取得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行业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是官方认可的权威从业资格证明,全国通用。
七、培训及鉴定时间
1.培训时间:2015年10-11月。
2.鉴定考核时间:2015年11月、12月。
八、报名有关要求
1.报名程序:
(1)网络报名:请登录“国家体育总局职业技能鉴定网络管理平台”(http://www.sportosta.org.cn)进行网络报名。
健身教练:江苏批次11636365线路检测中心健身教练2015.12.25鉴定公告
http://www.sportosta.org.cn/ost/homePageAction.do?method=getInfoDetail&id=5662
救生员:江苏批次115南京体院救生员2015.10.30鉴定公告
http://www.sportosta.org.cn/ost/homePageAction.do?method=getInfoDetail&id=5637
游泳教员:江苏批次117南京体院游泳教员2015.11.20鉴定公告
http://www.sportosta.org.cn/ost/homePageAction.do?method=getInfoDetail&id=5682
时间:2015年9月25日-10月10日,网络报名需上传标准证件照电子版。审核通过,方可进行现场确认和缴费。随时关注是否资格审核通过。
(2)现场确认及缴费
时间:10月11日(周日)9:00-16:00
地点:教学办公楼101室
提交纸质材料:
初级: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复印在一张纸上)一式1份;
中级: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复印在一张纸上)、初级证书或二级运动员证明或工作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1份。
(3)费用
项目 | 级别 | 费用 | |||||
培训费 | 鉴定费 | 共计 | 教材费 | ||||
1 | 2 | 合计 | |||||
健身教练 | 初级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中级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
救生员 | 初级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
游泳教员 | 初级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教材自愿购买。
(4)联系人:宋老师,84755149。
2.每个项目具体培训计划根据报名情况另行制定,我们将及时在教学实验楼橱窗和校园网发布通知,请同学们密切关注并相互转告。
3.训练、考试服装自备。
4.如项目报名人数不足25人,本次培训项目取消,另安排时间举办。
九、备注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36365线路检测中心教务处
201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