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教二级学院:
为保证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以下简称“下学期”)教学工作正常运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教学安排,现启动下学期教学任务安排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各院需在教务系统完成培养方案(2021勘误版、2021修订版)审核,审核完成后通知教务科生成开课计划。开课计划生成后对其进行终审。基于此,根据全校开课计划,组织承担课程的系部教学任务在系统的填报工作,即安排任课教师,并核准是否合班、排课周次、教学场地要求等信息。
二、具体要求
(一)合班上课
如需合班上课,在系统相应处进行操作,如不填写默认分班。合班上课以同一年级“课程性质相同、课程大纲内容一致”为标准,只有课程名称相同,但课程性质、大纲内容不同,均不可合班。
(二)签课教师
1.任课教师应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谨慎签课,勿随意签课,临时变更会影响排课的合理性和调课的可行性。
2.如聘请外聘教师,各院需充分利用自身师资力量,如有特殊课程,必须聘用外聘教师,需严格审核外聘教师资格并在本学期结束前确定。
(三)教学场地
请在签课时明确教学所需场地,如:实验室、计算机房,如有特殊场地要求的术课,请在系统内相应处选择。
如有多个教学场地都适用于课程,请填报多个适用场地。
(四)单双周、周学时、节次等需求
对于超过32学时的课程,如有单双周、三节连上等特殊要求,请在系统“备注”处说明。排课时根据教学实际予以综合考虑,统筹安排。
三、时间安排
各高教二级学院需在11月24日17:00前完成此项工作。
四、注意事项
教学任务安排是顺利实施人才培养方案、稳定教学秩序的关键环节,请各高教二级学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教学任务一旦上交,无特殊情况不再做任何变更。如需变更,需经由系、学院、教务处逐级审批。
五、相关材料上报要求
各学院在新版教务管理系统完成教学任务填报后,需导出教学任务,将加盖学院公章的纸质版交至教务科韦老师。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韦老师,教学办公楼202(教务科)。
教务处
202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