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不好的办公设备

发布者:陆倩慧发布时间:2022-11-12浏览次数:57

“以为自己那点小聪明能够蒙混过关,手上有一点小权力就想着怎么占公家的便宜,我真的愧对组织对我的信任……”日前,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区公证处主任耿某某收到处分决定书时懊悔不已。

此前,洪泽区纪委监委专项检查组发现区司法局公证处在20226月到7月的2个月时间内,账目中频繁出现芯源电脑维修部的发票单据,都是公证处的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维修费用,维修频率高达38次。

 “请你看下这些维修更换的票据,为什么公证处的电脑、打印机维修这么多次?”调查人员带着疑问找到区公证处主任耿某某了解情况。

“因为这些办公设备都是老旧设备,平时工作量也不小,所以经常会出现故障,芯源电脑维修部的业务员陶某某专门负责公证处的机器设备维修,所以经常找他来修。”面对询问,耿某某回答。

经常出现故障的老旧设备为什么不直接换新?为查清楚事情真相,调查人员找到电脑维修人员陶某某了解情况。

“维修比换新的便宜。”陶某某解释。

“这么多次维修的价格已经超过换新的价格,你是否为了多得利,故意不换新设备,想以多次维修来牟利?”

在调查人员严肃追问下,陶某某吐露了实情:“今年6月到7月的2个月时间内,耿某某经常安排我到一家饭店结账,事后再让我以维修设备的名义在公证处报销餐饮费用。”

随后,调查组询问公证处工作人员,实地走访饭店,发现陶某某所说属实。

“你是否经常去这家饭店吃饭?”再次找到耿某某,工作人员开门见山。

面对证据,耿某某最终承认了自己的违纪事实。原来,在20226月到7月的2个月时间内,耿某某经常超标准购买螃蟹、龙虾等高价水产品以及白酒用于接待活动,自知这些费用不能在单位账上公款报销,便安排陶某某到饭店用现金结账,之后再伪造相应的电脑、打印机等设备维修票据,由耿某某签字同意后在公证处报销。

经查,耿某某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公务接待有关规定,超标准接待并借机大吃大喝,产生费用共计2.6万余元,全部在公证处变通报销,耿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报销费用全部追回。

案件查处后,洪泽区纪委监委举一反三,在全区范围内对近两年来公款吃喝问题进行排查,共发现问题线索4条,立案4人,追回违规报销费用7.8万元。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