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以为自己‘揩公家油’的手法很高明,真是聪明反被聪明误。”近日,因违纪受到严肃处理后,兴化市环卫处专职驾驶员冯某懊悔不已。
不久前,兴化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对监督单位的公务车使用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在调阅市环卫处公务车加油的监控时发现,一私家车加油时将油枪拔出,并给一公务车加油,公务车驾驶员还用手机对着加油机上的显示屏拍照。
“他们配合很默契,应该不是第一次干。”检查组随即根据公务加油卡的加油记录,调取相关监控逐一查看,又多次发现这两名驾驶员将公务车和私家车停在同一台加油机旁加油的情景。
随后,检查组来到市环卫处找到分管负责人谢某核实情况。
“这两人都是我们单位的驾驶员,开公务车的是冯某,开私家车的是计某。”谢某通过视频一眼认出。
“计某开的这辆私家车是谁的?”
“是冯某的。咦,小周怎么不在旁边?”谢某边回答检查组的问题边表达自己的疑惑。
谢某提到的小周,正是保管单位公务加油卡的工作人员周某。
于是,检查组又找周某了解情况。“有时候忙得走不开,我就把加油卡给驾驶员,让他们自己去加油,但是我每次都要他们拍照留存,并及时收卡核对,每次加油金额都在正常范围内。”周某如实说道。
“这两名驾驶员很有可能利用周某不在场的机会做了手脚。”检查组推测,随即找到冯某、计某进行谈话。在证据面前,他们很快承认了错误。
“我们每次把加油总金额控制在350元左右,给私家车公务车各加一半,系统只有一次加油记录不会引人怀疑。”冯某说。
“冯某一个人去给公务车加油的时候,有时会让我开着他的私家车一起去加油。”计某说。
经查,2020年10月至2021年1月,冯某在计某配合下,利用为单位公务车加油,而公务加油卡保管人员不随同监督之机,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为私家车加油13次,共计2430元。
最终,冯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被依法收缴,相关人员受到相应处理。
为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兴化市纪委监委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同时督促相关部门完善管理制度,严格规范管理。截至目前,已对26人进行调查处理,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人,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17人。
(来源:江苏省纪委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