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我校纪委、派驻监察专员办立足新起点,全面履行监督责任,督促校党委召开专题常委会,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坚持将党的建设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
会议传达学习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十三届省纪委五次全会、全省巡视巡察工作暨十三届省委第八轮巡视动员部署会精神,通报了两起领导干部违规违纪典型案例,审议了学校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度计划、党委主体责任清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办公室职责和巡察工作年度计划。
校党委书记朱传耿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和省纪委五次全会精神:一是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细化年度工作计划,明确主体责任清单,推动责任主体切实履责。二是落实“一岗双责”。全校党员干部要深化理论学习,结合“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加强纪律建设,以实际行动进一步构建优化班子运行状态、校园政治生态、事业发展势态。三是强化监督检查。深化校内巡察,有效对接“3+1”监督体系,加强纪委政治监督,以全覆盖协同监督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校纪委书记、派驻监察专员潘林珍强调,协助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是纪委工作的重要拓展和深化。学校党委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对标对表责任清单,全面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纪委要聚焦主责主业,加强日常监督、动态监督,精准督查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要强化考核评估,压紧压实二级党组织主体责任,推动责任落实落地见效,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着力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