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润校园 “典”亮青春——附属学校开展高中部法治宣传教育讲座

发布者:吴建华发布时间:2024-05-16浏览次数:28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贯彻落实36365线路检测中心关于开展2024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系列活动的通知精神。515日上午,附属学校在校工会多功能厅开展学习民法典活动,高中部全体师生参加讲座。本次法治讲座由附属学校法治副校长、南京市司法局律师处处长刘永强同志主讲,附属学校党总支书记、校长吴建华主持会议。

《民法典》共7编、1260条,它调整了社会生活方方面面的法律关系,被人们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刘永强向同学们介绍了民法典的概况,从七个方面详细解读了民法典中自然人规定的4种类型的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场的大部分同学都是在16周岁至18周岁的在校生,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告知他们只能独立从事纯获利益或者与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从事其他行为要由法定代理人实施或经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刘永强结合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以校园伤害事故、学生物品损毁、校园高空坠物等事件为例,对学校在此类事件中是否需要承担侵权责任进行了解读。

民法典进校园法治宣传活动,有助于学生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培养他们的法治理念、权责意识、规则意识,引导学生运用法治思维去思考和解决生活中遇到的困难问题,不断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学习法律知识可以引导青少年走好人生道路的每一步、扣好人生的每一粒扣子。活动结束后,同学们纷纷表示要做勤奋好学的好学生,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文:诸自立

图:诸自立

审核:吴建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