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党委常委会传达学习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

发布者:院组织部发布时间:2016-12-01浏览次数:130

    11月2日,我院召开院党委常委会,院党委全体常委传达学习了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院党委书记陈国祥主持会议并组织传达学习,院党委办公室主任刘健、院党委组织部部长殷光等参加学习。

  院党委书记陈国祥首先传达了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的主要概况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并就学校如何贯彻落实六中全会精神提出具体要求。

  陈书记指出,十八届六中全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问题,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于深化全面从严治党,解决党内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准则》和《条例》紧紧围绕全面从严治党这个主题,充分反映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新经验、新成果,并结合新的实践提出一系列新观点、新举措,为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提供了根本遵循,对于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更好进行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全会确立了习近平同志在全党的核心地位,首次正式在党中央全会公报上提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这反映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心愿,对维护党中央权威、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领导,对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更好凝聚力量、抓住机遇、战胜挑战,具有重要意义。全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文件,并决定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代表大会于2017年下半年在北京召开。

  习近平总书记在六中全会上做了三次讲话,一是代表政治局向全会汇报一年来的工作;二是就《准则》、《条例》的制定和修订做说明;三是闭幕会上就贯彻落实全会精神的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全面总结了一年来党和国家工作,科学分析世情、国情、党情的发展变化,深刻阐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意义,深入回答管党治党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对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作出总体部署,对抓好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提出明确要求。讲话视野开阔、总揽全局、求真务实,贯穿了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创造性地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进一步深化了对党的建设规律的认识,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开创党的建设新局面的行动纲领。在习总书记的工作报告中,有多处与高等教育发展有关的内容,包括制定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召开全国科技创新大会以及确定面向2030年的重大科技项目等,反映中央对广大知识分子以及高水平大学的信任和期待。

  陈国祥书记强调,各位常委要带头认真学习十八大六中全会精神,并就贯彻落实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提出要求:

  一是要把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和学校的发展建设工作紧密结合。全校上下要加强领导、周密安排,以贯彻六中全会精神为中心,进一步推动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建设等工作,加快推进学校建设和综合改革的各项任务,以党建工作引领和推进学校各项的事业发展。二是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定不移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要有针对性的做好党内外知识分子和教练员的思想引导工作,做好青年学子特别是学生、运动员党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三是要深入学习《准则》,增强政治生活意识,落实从严治党责任,要进一步落实各级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承担第一责任,党委班子成员承担“一岗双责”和监督责任;党员领导干部要从我做起、勇于担当,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要把从严治党的要求贯彻到党的工作各个环节、落实到党的建设各方面。四是要认真落实《监督条例》,增强接受监督意识,加强监督执纪力度。要深入学习领会党内监督的主要任务、主要内容、重点对象和全面监督、专项监督、日常监督、民主监督的党内监督体系,使党员领导干部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有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