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发放方式的通知

发布者:财务处发布时间:2016-01-20浏览次数:3217

 

院各单位、各部门:

为加强财务管理,完善内部控制,规范学院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的发放管理,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从201611日起,劳务费、专家咨询费一律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执行。

根据提供的银行卡,经办人可以采取以下四种方式之一办理:

一、提供“中国建设银行卡”。经办人填写报销单,注明发放事项、姓名、身份证号码、所在单位、职务职称、金额、建行卡号、经费来源,交院财务办理发放手续。

二、提供非“中国建设银行卡”,经办人可以通过网上银行转账,把付款及付款成功的界面进行截屏后作为报账依据,填写报销单(内容同上)后办理报账手续。特别说明:截屏要有收款人的姓名,款项金额。

三、提供非“中国建设银行卡”,经办人可以通过自动柜员机“转账”付款,同时打印付款凭条作为报账依据,填写报销单(内容同上)后办理报账手续。

四、提供非“中国建设银行卡”,经办人可以通过银行柜面办理转账,持银行转账回单作为报账依据,填写报销单(内容同上)后办理报账手续。

如以上付款方式产生手续费用,合并计入报帐金额,列入相应经费来源。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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