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购商品房的,需持首付款发票和合同正本,到院财务处结算科开具《公积金提取单》后,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
2、购二手房的,需在办理房产证后,到院财务处结算科开具《公积金提取单》后,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
3、计划使用公积金提前还贷的,先到贷款银行开据贷款证明后,再到院财务处结算科开具《公积金提取单》后,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
4、不是使用公积金逐月还款的,购房一年后,每年可提取一次公积金用于偿还购房本金;持贷款银行开具的贷款证明,到院财务处结算科开具《公积金提取单》后,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
具体咨询事项可自行拨打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电话:12329
地址:大行宫建行(太平南路49号)